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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公屋申請 » 未派 排隊等上樓人士一定要小心 有關配房信內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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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73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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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勿論誰是誰非,希望樓主一家準快找到落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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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度好多都係對人不對事架,一D同情心都無!
G-12928 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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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7 新2,2015 藍卡
11/2021 派皇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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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74 市3
延迟审查後
6月15=审查
7月27=(俾信指定区域)=S2
8月16=回信批准指定区域=S2
11-1-2017=S3
14-1-2017=S4
18-1-2017=派石排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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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理由1或2,都要通過程序來完成。哩個叫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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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下總結先:

06年 樓主(新移民)同細妹一齊申請公屋,2人
07年 樓主同內地人(老婆)係香港結婚
08年 樓主大女出世,之後加名變3人,已交結緍證書及大女出世紙
11年頭 第二次審查
11年中 派第一次配房,拒絕
11年尾 樓主老婆獲單程證,但無通知房署
12年5月 第二次派屋,要左,樓主申報老婆未獲單程證,但否認隱暪老婆已有單程證

14年 細女出世,但無加名,直至14-15年房署家訪發現,叫佢地快D加返名。
樓主稱他細妹已搬走,要求一同處理加名、減名手續。

這時房署發現他在12年簽租約時,隱暪老婆已有單程證,延至16年去錄警戒囗供,
近日收左房署發出的遷出通知書,他進行上訢,亦有社署及區議員協助,唯樓主認為無用,
現申請法援要求司法覆核。
房署要求樓主7日內搬走,為免他們一家無家可歸而安排了臨時房屋(寶田收容中心) 給他,
之後再等安排去中轉房屋,然後再重新申請公屋。

樓主上訴理由係:
1. 加左老婆名變4人隊,審查都會合格,而且可以再派再大d既屋。
2. 他加老婆名時會減去細妹名,同樣是3人隊,入息同資產一樣合格。
3. 房屋職員係樓主申請表已婚一欄,寫了妻在內地,他否認寫上。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7-02-26 23:05:5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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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件事話就係比人知
有D生咗,但又唔加名要小心房署隨時可以追究

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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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若遷居、更改通訊地址或家庭狀況有改變,例如嬰孩出生或家庭成員因婚嫁/移民而變更,或
有需要更改選擇地區等,必須即時書面通知房屋署,否則會影響獲得配屋的機會或導致其申請被取
消。如申請人及/或家庭成員的配偶已獲批准在港居住,申請人須遞交有效證明文件申請該配偶加入
其公屋申請內。此外,申請人亦須依時回應房屋署所發出有關其申請的任何查詢文件,否則,房屋署可
能會取消其申請
      
申請書清清楚楚,自己唔報,責任自負。唔報都系諗住博一鋪,早日上樓啫。我冇同情心,遊戲規則系咁,自己承受後果,個個都咁做,對其他人唔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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