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美食車肩負推廣香港責任
中文大學商學院客席教授冼日明了解租金比例後認為定價尚算合理。惟分成比率花紅高,屬「商場價」,的確令部份投資者感卻步。但他認為,檔主於投資之前理應了解擺放位置政及產品價值,進行市場測試才入標申請,延期出車及放棄投資,實為「不良好的投資者」。
另外,他批評部份檔主減少在人流不足停泊點的營業時間安排不負責任。「咁做係完全唔啱,對其他唔能夠入選嘅人士唔公平,牌照嘅另一個責任係推廣香港,咁係最唔負責任同應該要除牌。」
冼日明續說,經營成本計法「其實唔難」,計算所有開支並預留分成支出,定價合理固然有得做。他亦指政府應收集更多數據,在美食車經營半年後進行檢討。「其實政府最錯嘅,可能係篩選部份經營者時錯估食品嘅吸引力。」當局亦應考慮發牌的數量,以吸引喜歡不同食物的市民光顧。
另外,冼日明指經營者不能太沉醉其銷售食品的魅力,並且需檢討定價策略,「太低當然會蝕,就唔得啦,太高啲客會諗值唔值嘛!」他建議政府加強宣傳各美食車停泊點,如製作短片向海外旅客推介,才會較為實際。「其實大家都要有合約精神,如果政府一面倒協助,被人批評官商勾結也無意思。」
冼日明指,政府應考慮美食車發牌的數量,現時入選經營者退出的做法對其他未入選者不公平。(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旅遊事務署回覆查詢時指,美食車作為一盤生意, 地點和人流只為影響營業額的眾多因素之一。署方認為,檔主需採取積極進取的經營模式、價錢調整及作出適量宣傳去吸引顧客。旅遊事務署:檔主需採取積極進取的經營模式
旅遊事務署亦表示,會與檔主保持緊密聯繫及會密切留意個別營運地點的情況,作出檢討與優化,若有其他場地符合先導計劃的定位和要求,亦會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