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款煮食爐產過量一氧化碳 95%爐火力大細「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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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測試18款煤氣和石油氣煮食爐,售價介乎1,480元至6,580元。結果發現3款樣本在操作時產生的廢氣中,一氧化碳濃度超出機電工程署規定的上限,即廢氣中一氧化碳濃度不可高於0.14%,但有2款煤氣嵌入式「惠而浦 Whirlpool AGK233」及「飛歌 Philco PH2753B」,和1款煤氣座枱式「德信牌Küzzo KF-218T」,計出的廢氣中一氧化碳的濃度分別約為0.17%/0.36%、0.34%/0.18%及 0.35%/0.24%,超出規定的上限約1.4至1.6倍不等。
但消委會強調,計算出的結果並不等同使用有關煮食爐時,廚房內空氣中的廢氣濃度,而有關測試結果已交機電工程署跟進,署方指已即時聯絡供應商,並指出有關產品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沒有安全問題。
測試又發現, 除1款煤氣爐樣本外,其餘全部樣本量得的最高熱輸入量都比其聲稱低,即「火力」較聲稱低。唯一「合格」的樣本為「簡栢 Simpa RJ21」,其左右兩邊的爐頭量得的最高熱輸入量都較其聲稱數值稍高(分別高1.1%及0.1%);其餘17款樣本,最少有一邊爐頭量得的最高熱輸入量較其聲稱低,相差0.1%至9.7%不等。嵌入式樣本「歐之寶 Austbo AT-20000SB(GP)」、座枱式樣本「多田牌Taada GA021SF」及「美奧MEO MUZH21-L」3款石油氣爐樣本,其中一邊爐頭量得的數值更比聲稱數值低8.5%至9.7%。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者選購氣體煮食爐時,應確保產品附有「GU」標誌,亦不應在煮食爐與器皿之間附加非原廠爐具生產商供應的裝置,例如聲稱可節省能源的產品,以免引致爐火不正常燃燒而發生意外;若打火後未能成功燃點,切勿急於再次打火,避免燃氣積聚而發生搶火甚至爆炸;使用氣體用具時,必須保持廚房空氣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