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小販是本港街道特色之一,但隨之而來是行人路阻塞及衍生公共衞生問題,令前市政局於70年代起停發新流動小販牌照。不過,有學者認為,隨着新世代近年對本土文化的追捧,當局可重新審視小販政策,研究重發流動小販牌照的可行性。
「依家好多後生仔女,鍾意一啲富濃厚本土文化氣息嘅嘢,流動小販就係其中一樣,政府可以考慮呢啲訴求。」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以飲食為例,現時部分港人某程度上厭倦一式一樣的連鎖餐廳,若當局考慮重新發出流動小販牌照,可令市面增加一些具本港特色的食品或攤檔,不但可迎合部分市民的口味,亦對旅遊業會有幫助。不過,當局亦要增加相關條款,有效監管流動小販的運作。
探射燈:商會不滿食環嚴打店舖阻街
食環署嚴打店舖阻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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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大細超」,嚴打店舖阻街,懶理流動小販檔!《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於去年9月24日實施,截至今年1月,食環署就店舖阻街罪行,共發出2,82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港九藥房總商會副會長劉愛國批評,食環署對於流動小販檔、報紙檔及電訊檔口等執法寬鬆,相反對店舖阻街問題卻嚴加懲處,貨品只要稍為放出店舖外少許,已隨時被食環署人員票控,「依家都冇舖頭敢放貨品出店外,唔怕畀食環捉咩!」
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除旺角花墟、奶路臣街、牛池灣村、屯門新墟及置樂等具地區特色的街道,獲政府酌情容許可擺出舖前2呎半至5呎外,店舖把貨物和層架擺放在店舖範圍外,會被食環署人員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檢控,商戶違規即被定額票控,罰款1,500港元。
劉愛國表示,食環署對店舖執法嚴謹,卻對流動小販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