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公屋申請 » 特快計劃 » 特快間屋漏水可否作為申請不計一次的理由?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1...4
支持鍵盤翻頁
含上傳圖片/文件之留言 只顯示含上傳圖片/文件之留言

特快間屋漏水可否作為申請不計一次的理由?
特快配房,入到去先知間屋漏水,而且非常嚴重,如果因此理由拒絕,可否申請不計一次不合情理拒絕?去過房屋署問過,話機會好微,但計一次我覺得好唔公平,因為都沒事前告知,沒收到配房信之前也都不可以入屋視察,但如果要左,又唔知幾時先整得好,收尾長,好困擾!
抱歉! 你無權閱覽或下載此留言的上傳圖片或文件。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据理力爭……渗水情況嚴重,冇可能叫人住,我一定5要……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爭取不計-次到底
市4 G12267 09年3月藍咭
24/8/2016審查,26/11收合格信,8/12收派樓信派華厦,12/12拒絕,14/12轉拒絕字
8/3轉S2,20/3轉S3,23/3轉S4,28/3派安泰邨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漏水屋好難搞,一定爭取不計一次
U0357,長者市一,14年1月藍咭,17年2月9審查,17年2月25轉S2,3月16轉S4,3月18收信康東邨,長者屋要共用廚房兼有自然身故,3月22電話拒絕,3月23轉拒絕字,
17年5月11轉回S2,  5月23轉S3, 5月24轉S4, 5月27收信德田村高層,租置單位,接受,
18年2月已自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本身特快有無話曾經漏水先?無就用呢個同佢嘈,更手搵議員幫下手
2020年安居於富暉樓。(歷史點我個名入去望)
請各位在個人簽名留腳印(藍卡編號,日期,人數):
http://cyclub.happyhongkong.com/memcp.php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2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1...4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