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係第一次聽房屋署會欠市民錢
有街坊問房屋署欠安基苑法團的債務是否已經完成處理?
事件已擾攘多時,若果房屋署唔找數可要求附加合理利息,不能無了期地拖!法團有責任追究$9在事件中的疏忽及追討對業主構成的一切損失。
咁又要公平啲,你(法團)連單都唔岀比房署,人地又點找數比你呀!?
原來只係"上單"就可以問房署攞錢?係唔係真係咁簡單?$9洗左109,700房署都要照俾錢?房署內部唔需要參與工程招標,設計,監督及審批工程內容嘅咩?如果只係上一張單咁簡單嘅事點解$9管理處要拖咁耐?道理上收錢係一件"上心"嘅事,冇道理要拖囉⋯⋯
如果工程涉及房屋署,房屋署會要求管理公司或法團提供承辦商資料及詳細工程內容及報價單,你估房屋署唔驚人圍標啊?房屋署內部有部門複檢工程價格及內容是否合理。
距離上次開會時$9胡經理講會跟進,跟咁耐都未跟完?出張單要幾耐啊?這表現完全不可接受!其實個工程有冇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