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重建 居民倡資助房屋佔85%遭否決
05月26日(五) 16:06更新 10:14建立
城市規劃委員會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今日開會討論,關於修訂《石硤尾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429》大坑西新邨所在的綜合發展區地帶的《註釋》。有關申請由大坑西邨居民提出,共收到736份意見書,其中729份表示支持。不過城規會最終指沒有充分理據支持,否決該申請。
規劃署今早於會上表示,申請人提出的修訂包括把涵蓋範圍綜合發展或重建作資助住宅用途,資助住宅用途的住用總樓面面積中,資助租住房屋應佔不少於85%,另外地積比率由5.5倍改為6.6倍。申請人亦提出加入新備註,有關地帶提供的非住用總樓面面積中,須設不少於1300平方米的非住用總樓面面積,限定只提供每個面積不多於18.58平方米的商店,並只限由非連鎖式經營的獨立商戶經營。另外地帶的非住用總樓面面積須設有一安老院、一健康院及一個室內游泳池。
至於提出的申請理據是根據2015年調查,大部分居民表示只可負擔租住房屋,而且毋須將大坑新西邨房屋類型由租住改為出售單位,因未來5年出售單位的供應應超過租住房屋單位供應,至於小型獨立商店可促進經濟多元化。
運房局表示,平民屋宇公司展開重建前,有責任與現有租戶就遷置安排達成協議,另由於土地是私人契約形式,政府不會用緊絀的公屋資源安置大坑西邨租戶。規劃署表示不支持申請,因無有力理據支持施加額外的房屋類型管制。至於地積比率,已有條文容許在充足理據下增加地積比率,目前無有力理據支持將地積比率限制修改為6.6倍。
申請一方表示,有關修訂可達成4贏方案,包括符合政府正覓地建公屋、平民屋宇公司亦避免因未能與居民傾妥安置方案而無法重建、原邨居民不能負擔購買單位及有助輪候公屋的居民上樓。申請人徐均權表示,居於該邨40年,平民屋宇公司提供僅800多個租住單位將不足以安置現時的1000多戶居民,另外公司提出的租用單位都在高層,卻沒有升降機,指居民多「老弱殘兵」,批評有關做法是要他們買樓。
協助申請的規劃師林芷筠質疑平民屋宇公司提出民泰樓提供二百多個租住單位,質疑是永久保留抑或是之後會拆走,擔心倘不是永久保留是誤導居民,要求平民屋宇公司必須交代。她又質疑有關土地不是純粹私人土地,當年政府用優惠價批出土地,提出條件是提供最少1600個資助單位。
有委員問當時地契是如何,規劃署表示,地契指需要提供至少1600個單位予低收入人士,至於現時地契改動情況,署方表示需向地政署了解,至於未來地契如何,視乎政府政策。
大坑西邨居民權益關注組及深水埗N無人士房屋關注組十幾人會後請願,「要求大坑西地契起廉租屋,反對地契改變用途益四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