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擴展市區公屋 » 欣安邨 » 有關行人過路處的事宜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有關行人過路處的事宜
跟進我們於2012年2月14日就上述事項給你發出的認收,本組已經收到運輸署的回
覆,現謹轉述如下。

運輸署回覆表示,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第四條,任何人均不得致
使或允許任何汽車停放於道路上,以致該汽車停放的位置,或在當時的情形或情況
下,相當可能對該道路造成不必要的障礙,或對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造成不必要的危
險。如有的士在排隊輪候入氣時,將車輛停在行人過路處阻礙行人過馬路,已違反定
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因此並不用加設黃格。由於有關路段是受道路交通條例
約束的公共道路,警方已經可以根據有關法例進行執法。就此違例情況,運輸署認為
向警方要求加強執法會更為有效。運輸署續指,現時在有關行人過路處前亦已設有
「慢駛」的交通標記及「前面有行人過路處」的交通標誌,提示駕駛人士慢駛及小心
行人,在有關行人過路處亦設有「望左」及「望右」的交通標記,提示行人注意行車
方向及小心橫過馬路。根據運輸署最近完成的交通調查,此路段的交通並不十分繁
忙,目前的交通流量未達設立行人交通燈或斑馬線的要求。另外,為進一步加強改善
此行人過路處,運輸署已安排把欣安邨前的過路處的斜影線位置改為行人路,以減少
行人橫過該過路處的距離,及進一步方便行人橫過馬路。

謝謝你向我們提出此事。

交通投訴組總行政主任
(陳菊芳 代行)


回應 1# tonny

政府講求成本效益,堅守「按本子辦事」原則

現在唯有靠居民團結,聯同區議員一同爭取啦!

不過無論結果點,你已經做得好好!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或分享..建議大家在適當分區發新帖。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神 愛 世 人 、 甚 至 將 他 的 獨 生 子 賜 給 他 們 、 叫 一 切 信 他 的 、 不 至 滅 亡 、 反 得 永 生 。 (約翰福音3章16節)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Good Job and Support !!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有回應已經算唔錯啦
☆ .·°∴° ☆..·°∴°.☆°★°∴°
其實我只想試試   當一刹那幸運兒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