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不是買棵菜,無奈總有買家墮入陷阱。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回歸至今,對於消費者而言,物業買賣樓宇已有很大改善,特別是2013年《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實施後,買家獲得不少保障,惟當中仍有待改善。她娓娓道出,至今仍為人詬病、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四大買樓陷阱:
1:唧牙膏式賣樓
一手新例前,發展商開賣新樓盤,雖然提供價單,但只取部份單位出售,並非全部,令買家感到混淆,唔知道邊啲賣,邊啲唔賣。發展商睇住市場承擔能力,樓盤是否受歡迎,從中更改價單,在商言商,我哋明白,但咁容易造成假象,造到樓市氣氛好似好熾熱,令人覺得唔買唔得,錯過今次機會就買唔到樓,令樓價越炒越高,對消費者不利。這方面,今日仍然有待改善。
2:認購登記數字發水
「買樓需要登記,數字卻發水,例如幾個人認購,原來是全家人加起來去抽一個單位。以前甚至乎經紀幫客入票,當時唔使申報,令到認購數字容易發水。數字發水,營造熾熱氣氛,造成羊群效應,大家不斷去追去買,唔係經過理性考慮,或者比較不同樓盤而去決定買咩單位。今日發水票的問題稍為改善,起碼經紀登記是需要申報。今天仍然有不少新盤是全家總動員認購,例如一家四口,人人入兩票,總共8票認購1個單位。
3:銷售資訊為人詬病
銷售資訊多年來為人詬病。當年最多爭議莫過於實用面積。2013年實用面積計價未實施前,咩叫實用面積,坦白講,好多版本,業界無統一定義,各有各講,搵把尺去度,原來不同樓盤有不同的實用面積定義,消費者好難作出比較。
另外,銷售資訊好多形象化,令買家有憧憬,附近將來會做某啲設施,但因為城市規劃,設施隨時取消,對消費者而言不是好事。最記得有位買家,他是退休人士,想層樓附近有圖書館、康樂設施,見到樓盤隔兩、三街將會興建呢啲設施,好高興買咗呢個樓盤。隔兩三年,遲遲未見動工,點知原來已經改咗做住宅,好失望,當初一心諗住搬入後,可以享受呢啲設施,覺得被人誤導,最終向消委會投訴。
4:延遲交樓
目前一手新例仍有漏洞,例如延遲交樓。目前發展商經認可人士批准,可以按不同理由延遲交樓,例如天氣、工潮等難於控制的因素,然而卻沒有提及,可以延遲多少次,現在就像可以無限期延遲交樓,其實是否對消費者最有利呢?未必是。外國不是這樣做,消費者獲可賠償,透明度高好多,香港可以仿傚。
記者:陳家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