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社工與邊青同行:反思以一紙表格「幫人」的社工文化
「我是一個有案底的社工。」梁曉暘有把留了三年的金色長髮,長度貼近腰間,頭髮自三年前衝擊立法會被捕後一直留到現在,算是一種形式,牢牢記住當年自己的模樣。
同時作為註冊社工與犯法者,他認為,如果社會不公,便有責任實踐社工所要維護的公義,哪怕要他犯法。
作為社工,他不欲把服務對象定義為「有問題」、不願把問題歸咎於個人,因此站於社會運動前線,將矛頭指向制度。他在2014年反對東北發展的衝擊後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向感化官說:「我沒有悔意」,明天(6月21日)將面臨高等法院的刑期覆核。他相信這個時代,社會扭曲至病入膏肓,每個人都有被邊緣化的經驗,所謂「有問題」與「沒問題」,已經很難再定義,如是以社工身份,走在邊緣位置。
2014年,梁曉暘因不滿政府的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毀掉非原居民家園,因而投身社會運動。行動後他被控三項罪名,完成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後,現被律政師刑期覆核,6月21日將到高等法院再受審判。(毛淳宇攝)
九十後社工:我都是一個邊青
第一代青年外展服務始於1979年,外展社工致力幫助邊緣青少年重回正軌。以前說「邊青」,意指與主流生活與價值取向相異的青年,如毒癮者、隱青、街童、黑社會等。然而隨着經濟環境與社會結構轉變,當下愈來愈多青年被各種議題導向困局,很多人難以看到出路,陷入躁動與迷惘,漸漸脫離「正常」狀態。
社工要幫助這樣的一群人。但梁曉暘坦言,自己都是一個邊青。
社工第一課,老師說「社工的首要使命為協助有需要的人士及致力處理社會問題」。但他作為九十後,面對制度傾斜與經濟霸權,一代人處於低薪與高物價的狀態,他自己也說不出社會有什麼出路,便反問自己,作為年輕社工,能夠怎樣幫人?
以一份表格找出有問題的人
社工落區,通常會帶著「社工個案評估表」(Needs Assessment Form)(照片見 gallery),並根據「癥狀」去評估一個人是否「有問題」。兩年前,他做夜展實習,在球場見到有班青年食煙吹水。梁曉暘要介入他們,了解為何流連街頭,找到有問題就開 case。
評估表的項目很多如「家庭問題」、「行為問題」和「情緒問題」。他指出,「一般社工會問,為何那麼晚還出來坐,是否跟家人關係不好?為何不留家看電視?然後有可能會剔上『親子關係』或『與其他家庭成員的問題』一格,視他們為有問題。」
他不認同這種想法,「喂,件事不是這樣,放工放學落去吹水有什麼問題? 社會現狀那麼差,一家幾口住得擠迫、供不起樓要住劏房、父母長工時、甚或返幾份工,沒空陪子女,夜晚落街hea也很正常。」
他嘴角上揚:「我經常打機、不愛際交、會質疑權威、不與家人住、夜晚會去球場坐。如果跟住個表定義,我都中了好多項。但對我來說,社會工作不能單以協助的態度去做,反倒要思考,到底什麼才是『有問題』。」
做實習的時候不好過,他不斷思考社工的意義,不是說不開case(個案),但到底怎樣去決定開case?他覺得,如果硬要以社工角色去找出「有問題」的人,甚至為了跑數而開case,他認為自己沒有這個「權力」。
如是,畢業後他有宣誓,但由於未想清楚根本問題,如「社工是否就是正常人?或者有權力去導正人?」便暫不想入行。第一份工作,他到基層團體做地區組織,與工人爭取權益、開課程處理他們的進修前程。在基層團體一年,他以同伴身份介入,消除社工與服務使用者的權力關係。他會以「同處」而非「幫」的態度、不會稱自己為「社工」或「幹事」,而是與工友共同分擔日常困境的「同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