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angella
即係咩?師姐指律師??我仲諗住搵房署果d搞算了,唔想太煩 ![](images/smilies/default/054.gif)
Ellis 發表於 2017-08-26 23:33:22 原文
師兄,
你揾房署或自己出去揾律師系冇問題架,你可以自己去衡量和選擇番!
我意思系你吾需要宜家咁快就去確定比房署律師知你將來一定會去揾佢地做野,因為你一確定去揾房署律師做野之後,佢地系會第一時間hold左你份正式臨约,仲系吾會歸還给你果隻,到將來如果你真系發現原來房署間律師楼不是太好!都系自己想出去揾個其他律師樓去做喎,因為你手上已經系冇左份正式臨的,咁你變左就不能夠再系出面自己揾其他律師去做野架啦!你為有被房署律師絪住,被它們掀着你的鼻子走路,自己已經再沒有任何既選擇權架啦!既然如此,現階段就算房署hold左你份臨約,佢地都系未可以即時去幫你做野,都系要等到臨收樓前既4至6月左右先會幫你開始做野,咁点解要咁早去confirm實會去揾佢地做呢?
even你將來都系打算揾房署律師去做野,到收樓前既4至6月,先去confirm房 署律師果边都未遲,無謂咁早去綑死自己就系咁解啦!
本帖最後由 angella 於 2017-08-27 07:33:54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