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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我即係富戶要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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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alex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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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應該唔止100萬
G1307*** 市3
第一次2017年 迎東
第二次2018年 安泰
安泰邨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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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單人
15年3月轉左擴2 (G1335-G1336)
18年9月21日網上S1         
18年11月4日收信審查
18年11月12日見主任13號補文件
18年12月8日S2
19年1月14日S3
19年1月24日S4
19年1月25日派滿東村低層
19年2月1日拒絕
19年2月14日轉返S2
19年3月7日S3
19年3月13日S4
19年3月15日收信派石圍角村
19年3月20日頂樓冇電梯到達拒絕
19年4月3日轉返S2
19年5月15日S3
19年5月16日S4
19年5月27日派長宏村邨,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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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alexccs

月入1萬, 可以有100萬身家
戀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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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何止一萭,拿份報紙看坐低都12-15K啦。你打風流工?如30/40歲者讃成掃走。當年寛鬆,特別是住開公屋個批青中年。


依家係股票大時代, 10年節衣宿食, +小小運氣, 100萬唔係太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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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41x市區S2
14/11/23 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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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訂明遊戲規則,不存在干預自由經濟,
資產超額可交雙倍租行自由經濟,再富就讓出單位。
一係等到60歲...
deaf 發表於 2017-09-06 13:21:31 原文

其實香港政府從來冇行過自由經濟,因為佢規定每個香港永久居民都冇自由使用香港嘅土地,要用嘅話,一係畀地價(買私樓),一係要符合若干條件(申請公屋)。
真正嘅自由經濟應該包括埋使用自然資源(土地)嘅自由。
試想想,我哋可以自由使用香港嘅空氣,又可以自由使用郊野公園嘅土地,點解住宅用地就唔可以自由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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