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創造向上流動機會
第二,在執行上,福利政策介入令窮人永遠不能脫貧。首先,貧窮的現象和原因環環相扣,單一的貧窮標準、單一的扶貧措施作用非常有限,甚至會出現不必要的誤解和扭曲。其次,福利政策介入的本質是短期而治標的「安全網」,貧窮戶只獲溫飽保障,永遠不能由此脫貧,部分受惠者反而不自覺養成「等、靠、要」(等援助、靠津助、要扶貧)而不願自力更生的依賴心態。再其次,處理貧窮問題不僅要幫助窮人脫貧,還需避免更多人跌入貧窮階層,並且令大部分人可以過上好日子。最後,要幫助貧困人口脫貧,通過涉及經濟、社會、文化、環境等多方面的綜合性措施,創造向上流動機會、改善財政再分配,體現「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將福利政策介入重回輔助角色,都是必由之路,但當局能否頂住當前的社會和政治壓力,是整項扶貧政策的進退關鍵。
第三,在成份上,「高齡貧窮」已是無奈,「在職貧窮」和「學歷貧窮」更是悲哀。首先,香港的整體經濟持續增長,但經濟基礎和向上流動階梯持續收窄、職位薪酬和就業前景的差距越趨拉大,「在職貧窮」已成新常態。其次,以擁有大學和大專學歷人士的實際收入而言,「學歷貧窮」問題令人憂慮;雖然高學歷不能與高薪和高競爭力掛鈎,但他們經由社會多年栽培,其高學歷未能學以致用,被迫徘徊於「在職貧窮」的邊緣,等於社會栽培人才的資源被白白浪費。再其次,勞動力和學歷被錯配,是導致社會不穩定的其中一個主要泉源,亦提高未來扶貧工作的挑戰和難度。最後,在接近「全民就業」的情況下,要解決「在職貧窮」和「學歷貧窮」問題,方法只有一個,先要做好學歷與職位的配對安排,繼而促進經濟和產業多元化,讓不同專長的在職人士都有向上流動的機會。
第四,在理念上,既然滅貧是不可能,究竟是要減貧、扶貧,還是脫貧?減貧是以數量和精準對象為目標,實現減少貧窮人口的目標,當中可以是全民受惠的均富成果,但亦可能是精算後的數字遊戲;扶貧則是鼓勵有工作能力的貧窮人士通過就業自力更生,並致力提供合理和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及福利制度幫助不能自助的人。至於脫貧,不僅要協助貧困戶脫離救助,還要讓他們可以自足生活,有能力改變原先的窮困面貌。好明顯,要滅貧是多餘,減貧扶貧最終還是求脫貧,社會各界不應再亂噴口水,而應快速聚焦於攻關脫貧。
擺脫怨天仇富的窮人思維
第五,在心態上,脫貧還需依靠內生動力和發展能力。幸福不會從天降,要甩掉窮帽子,過上好日子,就要擺脫怨天仇富的「窮人思維」,以正面和自助心態去迎戰眼前厄逆。畢竟,若是與近百萬名貧窮人士一起仰賴政府支援補助,倒不如自力求取頭上的一片天空,如果不能掙得經濟、心理自立,永遠都不可能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