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係灰到一個點,上年申請改善空間調遷排第五日6XX號,今年排到第十日11XX號,入表申請時只話只要選擇大過現時嘅屋搬就得,住開自己果區梗係想係調返附近嘅,上年諗住選間大少少嘅屋又唔比,去到現場就講明我地7人一定要大過38.5平方米先可以選擇,即是冇得選因為新起嘅得36~37平方米,冇得調因為舊嘅大過38.5平方米比人選左,諗住好喇上年迫果d清左d今年應該有機會可以調喇,點知仲排到咁後,真係可以埋單。
現時仲合併兩個計劃每年得一次機會仲要撥得1000間屋出黎比調遷d人,如果房署個機制唔改善,到死果日都唔會有機會改善擠迫空間。
冇錯,輪緊公屋嘅人會話我地都有公屋住緊啦仲唔心足?明白住私樓劏房好辛苦,但住公屋都會出現好似住劏房嘅情況,唔同嘅係租金上嘅比較,如果輪公屋嘅人輪到間細嘅屋迫住黎住,唔知又滿唔滿意呢,派得舊d都覺得食骨咁款…
輪公屋都有no.有得排,一人申請公屋都有計分制,更加有6人以上申請都有得分配到2間屋因為現在冇起大單位供應少,果d都叫有得公平輪候,總有一日望見家鄉。
點解我地調遷呢d就冇個公平d嘅方式去處理?又唔係求住新樓,又唔係要多間公屋,一換一啫,冇剝削公屋資源架喎,其實可唔可以:
1)比個no.去排或者
2)計下分又或者
3)處理左上一次剩餘嘅5.5以下嘅擠迫戶先再處理新一次嘅申請先都得架麻,
都叫做有希望呀。
成日以密度低先可以優先去選擇,點同d中港家庭南亞家庭鬥?d男人原本住1至2人嘅屋之後同d外地女人結左婚,再申請埋個外地女人或仔女黎團聚或再生多一兩個小朋友,都4或5人喇,佢地每次申請就一大堆永遠走在最前線,係房署選調遷樓嘅基本上d人係講外省話多嘅,見d大叔拖住個老婆黎唔知以為係佢個女帶埋個孫黎,大單位已經係少,4人如果有選擇嘅一定選4至5人單位唔會要3至4人嘅,5人就一定選5至9人嘅單位唔會要4至5人嘅,係,係好自然嘅事,我地密度4點幾5點幾果堆好多其實就定左局,根本申請一百次都冇用!
政府係造就左果d大陸人黎團聚嘅中港家庭,房署鼓勵天倫樂,但年年製造咁多擠迫戶,有調遷計劃又如何,根本冇咁多大單位比人比較多嘅香港家庭選擇調遷,改咩善計咩劃,根本騙人騙自己...點解佢地一黎到就可以即刻加名參加成功調遷,我地申請咁多次就永遠落空同冇希望!
次次搞完一大輪申請,最後都係唔會成功調遷到,應該係永遠都唔會有機會調到,因為年年密度永遠新鮮,依家仲要一年得1000個單位,咁無助真係唔知可以反映比邊個知,同房署反映但唔會有回應,因為做又36唔做又36,做咩要拿屎上身。
呢d心聲應該係好多大家庭等調遷嘅心聲,好實在嘅現實問題未得到妥善公平處理,但從來都冇被官方或者政黨甚至社會正視過,改善想下就夠架喇,自己想辦法改善自己啦,嗚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