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無計錯數既, 應該係7月19日簽租約打後個d唔使交. 因為7月19日簽既, 加上十四日免租期, 應該係8月2日開始計租. 因為收樓個時要繳交一個月按金及最少一個月既上期. 所以8月2日開始計租既住戶收樓個時係最少交左差不過兩個月既租金(連按金即係差唔多三個月). 因為之前係話8,9,10月免租既, 所以之前交左既上期就順延為11,12月既租金.
照咁計算, 7月18日簽約既話, 過左14日免租期就係8月1日開始計租, 呢班個日收樓既街坊當時應該只係交左一個月按金一個月上期, 所以7月18日之前簽約既街坊就應該只係交左11月既租, 佢地就係12月要交租個班喇.
唔知我咁講有無錯, 有錯希望大家街坊唔好見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