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曾有人說笑,修補社會關係只要一張可愛的毛孩照片即可。守護毛孩,好像比核心價值更核心,但現實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很容易去聲討無良主人,但不齒背後,有沒有一些潛藏在我們常識中的、被忽略的原因?)
於林敏如(Jacy)而言,這個周末並不尋常。因為24小時過後,赤柱居屋龍德苑60多戶所飼養的狗隻,或許會因為新一屆業主立案法團上場而遭驅趕。Jacy單肩背着松鼠狗「雞仔」,看見迎面走來的街坊向她微笑點頭,並說:「叮噹馬頭、叮噹馬頭。」二人互相點頭,交換了一個眼神就繼續往前走。
根據網民自發記錄的《全港可養狗屋苑名冊》,全港約900個私人屋苑當中,只得188個准許養狗;居屋方面,亦只有4個屋苑可飼養狗隻。龍德苑曾有望躋身名冊之列—2017年3月,業主大會通過更改公契附表的屋苑守則,准許在屋苑內養狗。
然而,狗主的「勝利」旋即觸發部分居民不滿,繼而上演罵戰、人身攻擊等鬧劇——討論的焦點由監管狗主狗隻轉移到個人身上。「不覺得這裏很像小社會嗎?本應想制訂一套規則管理狗主,如今卻扭曲成這樣。」她低頭看了一下雞仔,掃着牠背說道:「這一切都是為了牠們,要不是當初有人說要『搞我隻狗』,我都不會站出來。」
【無狗之城.二】主人上車、毛孩只有搬家一途:喺公屋養狗似偷渡
「大廈法團換屆,有位女士說『你要投票畀我,如果唔投呢,就告你隻狗』。」Jacy回憶,當初要不是有人說要「搞佢隻狗」,佢都未必會站出來。
四腳不能着地的「雞仔」
周末早上,赤柱的遊人還未算多。赤柱廣場的「狗狗嘉年華」活動還在佈置階段,雞仔已率先入場參與。雞仔是Jacy朋友所養的松鼠狗,現時暫養在她家中。狗如其名,雞仔走起路來屁股左搖右擺,像隻剛出生的黃色小雞。我們離開廣場走往龍德苑時,Jacy一邊牽着雞仔,一邊介紹「野豬路」、社區狗「黑妹」,活像動物友善的模範社區—這個念頭剛從腦海中浮起,瞬間被Jacy的聲音推翻:「過了更亭就要將雞仔放入袋,不能落地行。」
居屋龍德苑的大廈公契的大廈規則15(a)列明:「在該屋苑的任何地方或屋苑任何大廈的公用部分,均不得攜帶或豢養犬隻」 Jacy的丈夫於十年前購入龍德苑一個單位,兩年後Jacy帶同貴婦狗「捽捽」一同居住。那時候,Jacy並不清楚大廈公契的內容,只覺得在自置居所養狗也是理所當然。當她第一次帶「捽捽」落街散步,管理員就叮囑她說:「林小姐,這裏不能養狗,麻煩你放入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