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違反「七休一」的名單中,以運輸倉儲業的嘉里大榮物流居首,其餘還包含欣欣客運、新竹物流及指南汽車客運等,另外大宗則是人力支援業,分別有台灣士瑞克、歐艾斯、誼光及國興等保全公司,其餘則有屬於營造業的瑞助營造及中鼎工程,還有雅吉有限公司、安心食品、萊爾富及耀華電子。
運輸倉儲業容易違反七休一,仍和扭曲的薪資結構脫不了關係。客運業產業工會祕書彭宏達指出,客運業人力非常短缺,公司習慣透過「低底薪、高獎金」的方式來控制司機,當司機底薪偏低,只能靠著載客獎金、趟數獎金來賺到合理的薪資時,便會自願停休多跑幾趟。
然而,儘管許多勞工為了生計而自願加班,但也有非常多勞工,連加班費都不一定拿得到。
違規大宗──消失的加班費
在整體違規項目中,違規次數最高者即為第24條「延長工時未照標準給予加班費」,共有5,000多筆違規資料,為企業違規第1名。
(資料來源/勞動部;製圖、設計/陳貞樺、黃禹禛)
而相較於其他條文的違規企業分布,不給加班費的違規行業較為多元,金融業、批發零售業及運輸倉儲業皆有多家上榜,而其他的企業則包括國營企業中油、經濟部所屬事業中油及連鎖健身公司港商World Gym、台灣富士全祿及萬安保全皆有違規紀錄。
彭宏達分析,現行的勞檢制度,即便檢查到公司少給員工加班費,也無法要求公司還員工加班費,僅能透過開罰方式懲罰公司;在罰金遠低於所欠加班費的情況下,公司根本罰不怕,最後就造成公司不斷重複違規,違規次數飆高的結果。
那麼,要怎樣才能充分嚇阻雇主,要求改善目前的勞動情況呢?王浩及彭宏達皆認為,就運輸業來說,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應負起改善勞動條件的責任。
王浩指出,勞動部手上的工具僅有罰鍰,而在罰鍰金額遠低於營收的狀況下,雇主缺乏誘因遵守法規;但《公路法》第47條規範當汽車運輸業有重大違規事件時,可以要求業者停止部份營業、限期改善,如果不改善甚至可以吊銷執照。只是,目前也只有蝶戀花這種重大事件才聽到交通部祭出停業處罰,缺乏違法業者退場機制下,人們只能忍受不斷違規的運輸品質。
彭宏達則說,客運業的最大補助款便是來自政府,況且路線皆須經過交通部審核,只要交通部審查路權的時候將《勞基法》違法項目納入,把客運業的路權收回、將補助金減半,不須動用加重刑罰便有嚇阻雇主的作用,但不知道為什麼政府始終選擇漠視不願進行。
除此之外,王浩也認為,如果違法企業真的「罰不怕」,那應比照日韓,對造成員工過勞的雇主課以刑責,這看法正巧呼應工傷協會近日積極推動的「過勞刑責入法」修法提案。工傷協會去年年底與立委陳學聖合作,提出修法草案,針對違反《勞基法》工時規範的雇主課以刑責,並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對未妥善制定工時、輪班規則,造成勞工過勞死傷的雇主,課以刑責;而目前《勞基法》修法草案有13位立委連署,尚未達到成案門檻,《職安法》修法草案則因15位立委連署而恰好達標。
不論是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強把關,或要求《勞基法》納入刑責,都表示社會對於「做功德」的憤怒,以及對嚴格執法的渴望,只會越來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