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薪過勞挺身障,復康巴士司機爭勞權
臺北市政府自民國 78 年起
成立小型復康巴士,以計程車費率之 1/3 的費用提供身障者行動、就醫等接送服務,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其中包括植物人、重度肢障者、重度視障者等。
截至 2016 年 8月,北市復康巴土車輛總數已達 328 輛,一年總服務趟次達 66.8 萬趟,平均每月提供 5.5 萬趟次,載送約 10 萬需求者。然而,因復康巴士駕駛長年過勞低薪,且與承接北市委辦案的伊甸基金會協商未果,遂迫於明日(5/14)開始發動臺灣社福界史上第一場罷工。
因低薪與長期遭積欠加班費等勞動條件問題,而與資方(伊甸基金會)協商超過 3 年的伊甸企業工會,日前(5/11)傳來談判破裂並擬走向罷工的消息。據悉,以復康巴士駕駛為多數成員的企業工會內部已通過罷工的投票,並在 5 月 11 日於伊甸基金會門口舉辦的記者會上宣布,將於 5 月 14 日起發動罷駛。
工會此次提出 4 點主要訴求,包括:調整薪資結構、縮短工時、給付工會成員健康補償金與退休補償金等對於勞動條件之調整事項。之所以提出所謂的「補償金」,概緣於兩造長期僵持不下的、對於「加班工時」無法達成共識:伊甸基金會主張這爭議的一個小時,是司機的「休息時間」,既然是每工作 4 小時應休息 30 分鐘的法定休息時數,則自無所謂加班費的產生。然而工會主張,在這一個小時中,司機除負有保管車輛的責任,亦有可能臨時受命於調度派遣。也就是說,在所謂的休息時間中,駕駛仍待命於資方指揮。此外,排班(車趟輛次)的鬆或密、司機位置所在與休息站的遠近、停車方便與否等諸多變因,也直接影響駕駛實質休息的可能性。
伊甸復康巴士北投站司機休息室,僅供一人容身。/圖:作者提供
長期陪伴與協助伊甸企業工會的自主工聯成員賈伯楷表示:「其實對於積欠加班費該怎麼計算,與未來勞動條件的改變,工會這邊都表示是可以談的,但我們主張要先把過去積欠的(加班費)算清楚,伊甸基金會資方一直不願意讓步。」5 月 8 日,最後一次協商破裂,工會認為資方再無協商誠意,遂決議以罷駛來做為更進一步的抗爭,並將原本權利事項(遭積欠加班費)的爭議,轉化為未來勞動條件的調整事項(健康補償金與退休補償金)。同時,訴求調高過低的底薪到目前法定薪資的 1.2 倍,賈伯楷說:「大家看到伊甸基金會發的
聲明會覺得,調到 1.2 倍很高,或是被所謂的調薪幅度達 40% 的數字嚇到,但那是因為現在的底薪 17,280 太低了。調薪幅度高,也是因為長達 8 年他們都沒有調過薪。」所謂的法定薪資 1.2 倍,其實也不過是 26,400 之譜。對於每日動輒超過 10 個小時在服務身障者的復康巴士駕駛而言,並不能算是過高的底薪。此外,調高底薪更大的意義,還在於能實際改善、健全薪資結構,解脫復康巴士駕駛必須依賴過長工時來提高收入的處境。在伊甸基金會的回應聲明中,也提到工會訴求將原本的輪班制改為固定休假日,賈伯楷亦提出說明:「這點在最後一次協商(5/8)時工會已經撤回,但資方還是沒有同意其他條件的打算。」
圖片來源/「伊甸基金會企業公會」公開社團臉書
圖片來源/「伊甸基金會企業公會」公開社團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