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這裡好多人,都有自己預期想要嘅地區及新舊,但有時係供應有限情況下,又有冇可能同時滿足甘多申請人?
又如果,各位見識過以前係半山d臨屋,或好似東南西北座2家人共用一個厠所,又或者好似我甘,小時候一家7口只住大約現時2-3人單位時(果時沒有人均面積,亦唔會有間房,有私隱),甘睇番現在所謂嘅骨,又係咪真係甘差?
其實選得邊區,決擇時就知道該區情況,所以,選得擴市,就預會中東涌,派比我都會要.
同時,申請公屋己經係福利,對於福利,到底要要求政府比幾多先滿足到申請人呢?情況同綜緩户話唔夠洗,或小小傷風去急証室又投訴等得耐嘅人,又有何分別?
以上只係本人覺得現今社會一點現象,有感而發,就本人而言,凡事顺其自然,知足常樂,有得上樓,總好過住劏房捱貴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