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子女居港權家長致行政會議及行政長官公開信
編按:
今早有十多名爭取子女居留權家長協會代表及聲援的香港市民,到行政會議及保安局遞交請願信件,要求所有港人內地子女享有居留權及反對人大釋法。今天晚上七時,將於中環遮打花園集會,持續表達爭取19年的訴求。
====================================敬啟者,
你好,我們是一批自1999年便開始在香港爭取居港權的家庭。藉今天人大釋法19年,我們再次來函重申我們的要求。
香港政府於1999年1月29日終審法院就港人內地子女居留權作出的判決後,再同年四月宣布因應終審庭的判決將會有167萬人5千人合資格來港。這個數字和自2011年申請來港人數的數字相距甚遠。我們要求行政會議再次覆核及了解有關問題,當年的錯誤決定,令我們這些家庭奔波二十年,至今事件仍未得到解決。香港政府欠香港人,香港家庭的一個交待。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去年發表的施政報告中, 提到要建立共融社會,與內地當局保持良好溝通,使合資格的內地居民有序來港與家人團聚。我們對此感到非常鼓舞,並希望港府盡快落實有關建議,讓所有在內地的港人成年子女來港,與家人團聚。這十多年來,我們一直要求與內地的成年子女在香港團聚和生活。我們的訴求本來在1999年得到回應。可是99年6月的人大釋法粗暴地將我們的訴求打壓下去。
2011年香港與內地協商,原本可以讓我們終於一圓團聚的夢想,但卻無理地加上十四歲的年齡限制,令另一批父母在他們十四歲後才來港的人受到多一層的限制。
爭取居港權歷時接近二十年,期間我們有不少人的父母已經去世,2011年的新政策亦令我們這些子女不能來港,這是終審法院1999年判給我們的權利,我們認為,香港政府應該無條件地讓我們所有同等情況的子女來港定居,而不應附加任何的條件和限制。
我們的家長已經年紀越來越大,我們還要等到幾時?保安局和內地政府的溝通過程和安排究竟是怎樣?不知幾時才會有成果?香港政府多年來不公道的處理,實在是對不起我們這些基層家庭。
我們現正式向行政會議提出要求,希望在一年內解決港人內地子女在港居留權的問題,包括14歲以上的子女。讓這件事劃上句號。讓社會得以健康的發展。否則我們必然會將行動升級。
此致
行政會議及行政長官
居留權委員會
居留權大學
爭取子女居留權家長協會
2018年6月26日
本帖最後由 folee2008 於 2018-06-27 09:21:45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