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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百呎納米樓成風 譚小瑩早預見 
規定市建局重建單位最細260呎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形容,這一代的香港人「住得細、住得貴、住得擠」,要解決房屋短缺的問題,就要從土地供應著手。

面對樓價高企,發展商「將貨就價」,推售細至100餘呎的納米樓。曾任市建局行政總監的譚小瑩接受《香港01》專訪時透露,早於4年前便看到單位愈建愈細的大趨勢,決定在發展協議內訂明單位面積最細不可少於260平方呎,「如果沒有(限呎),可能低至150至160平方呎都有,所以我覺得(市建局)是做得好。」

市建局回覆《香港01》表示,該局於2011年開始研究限呎的可能性,至今已有14個項目與合作發展商訂下相關的限呎協議。

(系列之四﹒完)

市建局於2016年推售資助房屋「煥然壹居」。(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近年不少發展商推出劏盤應市,面積之細令人咋舌,由面積只有152平方呎、另設約80呎平台的佐敦「Ava62」;至最細單位只有128平方呎的屯門新盤「菁雋」,面積幾乎與一個車位無異。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此類的「劏盤」脫離市民真正的居住需要,期望政府在賣地中加入「限呎」條款,然而,發展局局局長黃偉綸於今年的賣地計劃中表明,政府無意推「限呎」,避免推高樓價。

事實上,作為公營機構的市建局,由2014年起便與發展商合作項目的發展協議內已訂明,重建單位的室內實用面積,扣除露台及工作平台外,最細的單位不可以少於260平方呎。

市建局前行政總監譚小瑩接受訪問時表示,當年已留意到不少新樓盤單位愈建愈細,與一眾同事商討後,參考香港各樓盤的單位佈局,例如長形、方形的面積大小,於是制訂出重建單位的實用面積,扣除露台、工作平台,規定最細單位不能少於260呎,「無論如何也要劃條界線,(單位)不可以太大,260平方呎當時覺得可以,現在也證明了是可以。」

譚小瑩透露自己任職市建局期間,與員工一同商討應在發展協議中加入最細單位不可少於260呎的限制。(歐嘉樂攝)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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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有不少私樓樓盤的單位面積小至100呎。(資料圖片)

她續稱若然在協議內訂明最細呎數,能預想現時的單位可能細至160平方呎左右,「所以我覺得是市建局做得好的地方。」

市建局早前以破紀錄高價、每平方呎近2.4萬元收購位於西營盤的舊樓,被問到會否預料日後當局會「賣貴樓」,譚小瑩就指港島區的樓價高,相信市建局也是採用既有的計算準則,「他(市建局)也不能夠強硬壓低收購價。」

市建局:至今有14個項目訂下最細單位面積

市建局回覆《香港01》表示,局方於2011 年起研究,及至2014年起與合作發展商簽訂最細實用面積的協議,主要是考慮到此類單位需有足夠空間擺放洗手間、煮食爐及雪櫃等基本設施。

最早推出的項目,其限呎單位不可少於300平方呎(包括露台和工作平台),及後13個項目則不可少於260平方呎,(扣除露台和工作平台),項目分別位於深水埗、馬頭角、筲箕灣、大角咀、中西區和旺角,大部份仍在規劃或興建階段,未在市場上出售。

此外,啟德煥然壹居及馬頭圍道╱春田街的兩個資助房屋項目,亦會限呎推售。該局會視乎市場上的需求,適時檢視最細單位的呎數下限。

除了市建局外,有政府作為大股東的港鐵亦有興建限呎的單位,據港鐵回覆《香港01》,港鐵物業發展項目的招標條款中,已對單位面積設有要求;亦提供不同類型和面積的單位。
早前有消息指政府正研究於港鐵上蓋興建公共房屋,小蠔灣車廠是選址之一。(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市建局曾於2016年將位於啟德的煥然壹居部分單位用作資助房屋出售。(資料圖片)

市建局有財政目標 難建公屋

近月有傳媒報道,港鐵與政府正研究於車站上蓋建公營房屋,市建局作為一間公營機構,是否亦有責任興建公營房屋,但譚小瑩對此有保留,因為根據《市區重建條例》,市建局並非不可建公營房屋,但就有清楚寫明需要謹慎處理財政,政策上要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營運,意味著局方財政上不可虧損,「你要我起公屋有甚麼所謂,但我收地的錢,誰給我?你(政府)給我錢吧。」

市建局曾於2016年將位於啟德的煥然壹居部分單位用作資助房屋出售,譚小瑩形容該次僅是機緣巧合,該項目本來是預留於受重建影響的業主「樓換樓」,「並不是市建局有心去興建資助房屋。」

她提醒若然要在重建項目興建公屋,所付出的成本可謂非常高,政府和市民均需認真考慮清楚,是否值得動用龐大公帑去興建公營房屋。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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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公私營合作 發展受限 保地產商利益被詬病

過去香港不乏採用公私營合作的發展模式,而天水圍新市鎮發展,可算是大規模發展的例子,曾被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形容為「首次、甚至是唯一與單一發展商構成『合夥』的關係」。

當年發展商與政府訂明的私人協議,列明限制地區小店的存在,不能影響發展商的利益,這條「不平等條例」深深影響天水圍廿年來的發展,居民亦失去了擁有公共街市的機會。

(系列之三)

天水圍以公私營合作的模式規劃發展。(資料圖片)

現時有26.8萬人居住的天水圍,十年前被冠上「天水圍城」、「悲情城市」等稱號,一切要由這個新市鎮發展的前世今生說起。

港英政府於1977年成立土地供應特別委員會﹝Special Committee on Land Production﹞,研究具發展潛力的地區,華潤集團和長江實業等財團組成的巍城有限公司(Mightycity)窺準發展機會,1979年起開始在天水圍收購農地及漁塘,面積多達488公頃。

其後巍城向政府建議興建在天水圍興建一個可容納超過約54萬人口的新市鎮,撥出部分土地予政府興建公共房屋。


有關建議最終被政府否決,當年的委員會報告指出,即使由私人發展商主導項目,政府亦不能於大型的土地發展項目中「獨善其身」,須投放額外基建及社會設施。此外,私人發展商只會著眼於項目盈利,在有限時間內完成整體規劃,政府不能夠預期會有更長遠的規劃,甚至表明這樣的發展模式對政府而言顯然是弊多於利(Overriding Disadvantages)。

巍城獲14.58億賣地收入

儘管如此,前地政工務司陳乃強於1982年7月29日宣布,與巍城有限公司(即後來的天水圍發展有限公司)訂立協議,該份合約被形容為「新穎的協議」(Novel arrangement),由政府斥資22.58億、每平方呎46元回購全數488公頃土地,當中169公頃土地劃作發展區,發展商則支付8億,用作購回當中的38.8公頃土地,將天水圍打造成容納13.5萬人的新市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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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明「街坊小店」不能威脅私人商業設施

翻查當年協議的內容,條款訂明政府可在餘下約130公頃的土地,發展公屋、資助房屋、公共設施及一些鄰里商鋪(Neighbourhood shops),同時限制鄰里商鋪不會令私人發展商在商業上不可行(Not commercially viable),意味著區內的小店不可在商業上構成威脅。

雖然協議限制已於2002年失效,但按協議而制訂的規劃早就塵埃落定,造成區內街市和商場,接近完全被發展商長實及領展壟斷的局面。

踏入二千年代,天水圍發生連串悲劇事件後,規劃署遂於2008年委託現任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進行一項關於天水圍新市鎮的研究,文件形容政府與發展商巍城之間的秘密協議,「可能是首次、甚至是唯一一次,在如此大型的項目上,與單一發展商構成『合夥』關係。」




過去研究城市規劃及發展的香港浸會大學地理系教授鄧永成批評,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將天水圍的社區問題歸究於公屋所佔比例過多的規劃失當,是漠視背後私人發展商與政府當年簽訂的私人協議。

這個「合夥」的關係促使私人發展商左右天水圍的空間規劃,報告披露早於1988年,區域市政局提出要在天水圍第33區興建一座永久街市,計劃於1994至1995年落成。

不過,方案遭私人發展商的大力反對,認為會對同區的商業設施帶來競爭,於是改為興建臨時街市;然而,區域市政局1992年的文件顯示,房委會將設立天耀邨及天瑞邨的大型商場街市,私人發展商亦有計劃建立街市,故認為天水圍沒需要再興建公營街市,最終計劃不了了之,至於當年公共街市的選址,正是現時的巴士總站。

羅致光在報告上提到,雙方當年簽訂的協議,以致區內缺乏私人競爭,無法帶來經濟活力,是導致日後一連串的社會和經濟問題的原因之一。


根據1982年, 政府與發展商的協議, 規定圖中黃色部分的資助房屋商舖發展, 不能對紅框部分的私人項目商舖構成威脅. 協議於2002年失效。(資料圖片)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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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發展商權力主導空間發展

過去研究城市規劃及發展的香港浸會大學地理系教授鄧永成批評,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將天水圍的社區問題歸究於公屋所佔比例過多的規劃失當,是漠視背後私人發展商與政府當年簽訂的私人協議,政府運用公帑提供基建,便利私人屋苑嘉湖山莊的落成,而私人發展商很大程度上主導天水圍南的整體空間格局,包括限制當區的商業發展、在私人屋苑旁興建市鎮公園(即現時的天水圍公園),「這些也不是一般市民去決定。」而居住在邊陲城市的公屋居民,在缺欠社區配套、就業機會的情況下,失去一個完善發展的社區,「所以不是配套的問暝,而是背後公私合營帶來的不公義。」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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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如意 健康 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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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家買私樓既9成都係用來炒
就算50尺都大把人買
3年就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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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餘呎的納米樓,香港逼贵完。
家庭人數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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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有不少私樓樓盤的單位面積小至100呎。(資料圖片)
她續稱若然在協議內訂明最細呎數,能預想現時的單...
folee2008 發表於 2018-06-26 09:45:13 原文
就係咁有條線,其他PK發展商有PK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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