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自「強制驗窗計劃」實施起至今年5月,接獲50宗投訴指屋宇署沒有妥善執行有關計劃。公署決定主動調查,審視屋宇署執行該計劃有否不足。
申訴署留意到墮窗意外近年時有發生,有舊樓的窗戶狀況欠妥,屋宇署遲遲未有把有關樓宇納入「強制驗窗計劃」,亦有大廈單位的窗戶在強制驗窗後不久墮下,情況令人關注,因此決定主動調查,研究範圍包括屋宇署訂定「強制驗窗計劃」目標樓宇的情況;發出「驗窗通知」的程序;監察「驗窗通知」遵辦情況的機制;及對各類違規的執管情況。公署亦讓公眾今年9月2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提供相關資料或意見。
「強制驗窗計劃」於2012年6月起實施,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如接獲屋宇署的「強制驗窗法定通知」,須就樓宇的所有窗戶安排檢驗及(如有需要)修葺。
申訴署接獲屋宇署沒有妥善執行「強制驗窗計劃」的投訴共50宗。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屋宇署的「強制驗窗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