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55 liverwai
冇錯, 可以咁講, 再者都冇人話過 退左選唔可以再參選, 你見選副主席果個突然出現左就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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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所有所有所有事, 都應該係會內決定, 咁樣先會有法律效力, 會議前既事係唔能夠干預會議時既事
另外有件事想講就係, 如果, 睇個勢係有30%業權出席的話
請各位
務必 將 管理委員會
人數
推去至少
2X~3X位, 個理由最好係"一個委員代表管一層, 咁就公平"
因為至少可以令多D業主入局, 盡量制衡佢地既獨裁
因為佢投管委會人數張票既數字, 只有幾個 (9,11....,19) 所以希望各位業主可以發聲, 話呢個預設數字並唔公平!
另外想講一樣野, 法團唔係洪水猛獸, 我地總有一日係需要成立的
但問題唔在於個法團制度, 而係我地唔相信當選既人
或者有朝一日可能係你/我去選既時候, 都會遇到呢D不被人贊同既事
所以! 我地係要
針對佢地D人, 而且係要有理據地針對
千祈唔好怕左籌備法團!
以上!
本帖最後由 春風吹又生 於 2018-10-06 23:07:27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