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是由一群來自不同的關注組閣包括「葵涌劏房住客聯盟」,「葵涌工廈劏房戶關注組」,「葵涌街坊民議組」等葵涌劏房住客組成,我們一直關注現時香港的劏房問題惡化的成因,公屋興建不足,房屋政策嚴重偏鈄及私樓租金不斷上升等問題.本聯盟一直參與本區及聯區有關劏房或住屋相關事務的行動,未來亦會繼續關注劏房問題及倡議房屋相關政策。就有關行政長官於今早發表的2018年施政報告,本聯盟特此作以下回應:
1. 公營房屋出租與出售單位比例最少為7:3
特首林鄭月娥表示任內增加公營房屋比例,以房屋單位計算,七成應用於公營房屋聯盟認為政府一直對於「公營房屋」定義含糊,並無具體列出出租公屋、居屋、「綠置居」及「港人首次置業」等的比例。聯盟認為出售房屋未能在中短期內有效解決基層住屋問題,尤其近21萬劏房戶及逾26萬公屋申請戶,當中首置更無助縮減公屋輪候。聯盟認為政府必須為「公營房屋」中的出租及出售單位列明比例,以確保有效解決基層住屋問題。可參考政府以公私營房屋定為7:3作目標,公營房屋當中出租與出售單位比例為7:3甚至更高,以確保能盡快有足夠公營出租單位抒緩逾26萬公屋基層申請戶的困境。
2. 填海遠水難救劏房近火,必須回應民意
政府宣佈「明日大嶼」計劃,發展大嶼山東,連結其他大灣區城市。聯盟認為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報告未出,難以以民意作參考,政府必須回應民意。過往聯盟多次提出填海需時,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更曾指出填海須要25至30年,遠水不能救劏房的近火,難以回應急切的房屋需要;之前2030+公眾諮詢更曾有超過一半市民反對填海。聯盟認為政府必須先從現有土地發掘可動用的作考慮。
3. 歡迎工廈提供過渡性房屋,時限最少8至10年
對於政府透過免補地價作誘因,鼓勵工廈提供過渡性房屋,聯盟對於政府回應民間多年來的訴求表示歡迎。建議政府應盡快公佈計劃推行時間表,包括目標單位數目、申請程序等。由於相關工廈可獲免收作過渡性房屋用途的地契豁免書費用的優惠,建議限制需要作為過渡性房屋期限延長至最少8至10年。另外,聯盟要求政府應發掘更多閒置用地或單位包括閒置校舍及政府宿舍等作過渡性房屋用途,推出更多不同形式的過渡性房屋計劃,以盡快令居住於不適切居所住戶搬離惡劣環境。
4. 原區安置前題下,贊成以重建方式增公屋等可負擔房屋供應
對於政府建議房協重建屋邨及支持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在原區安置前題下,聯盟歡迎政府以重建舊屋邨作增加公屋供應量的方式。並要求香港平民屋宇公司在大坑西邨重建後,於原址建成可負擔房屋,繼續支援基層住屋需要。
5. 分租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需更保障租戶
政府提出房委會參考房協先導計劃的實施情況後加入該計劃讓其資助出售單位業主亦可將未補價的單位分租給有需要家庭,聯盟對於政府推出更多過渡性房屋計劃表示歡迎。但在業主享有免補價的單位分租單位的優惠權限,聯盟認為政府有角色在租賃關係上設限,藉以在細則上更能保障入住住戶,如設有租金上限、優先續租權等。
6. 開發棕地,增加可負擔出租單位供應
聯盟要求政府盡快完成棕地開發研究,釋放棕地作過渡性房屋及出租公屋用途。
7. 反對使用出租公屋資源作出售資助房屋用途
對於不反對增加公營出售單位供應,但聯盟堅決反對未來政府使用原來計劃興建出租公屋的土地或單位作為出售資助房屋用途,變相減少出租公屋數量。避免火炭出租公屋改為綠置居的例子再現,重蹈覆撤。
8. 有關公私營合作發展,聯盟同樣認為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報告未出,難以以民意作參考,政府必須回應市民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