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呢類人, 係政府嘅重點打壓對象.
你哋而家積蓄有70萬, 家庭月入5萬. 假設兩老10年後退休. 呢10年淨計總入息有5萬×12×10 = 600萬. 如果你哋洗一半儲一半, 都有300萬儲. 即係到時你哋有300萬+ 70萬 = 370萬積蓄. 雖然唔知10年後房署規定三人家庭資產限額確實數字係幾多, 但睇返現時嘅數字224萬, 再睇返一向以來房署制訂呢啲數字都好手緊 (三人家庭資產上限今年度並無提升過). 到時你哋變成富戶被趕走嘅機會都幾大. 如果到時大吉利是, 家庭人數減少仲大鑊, 個資產限額會因此大大縮減. 即使你用盡方法令自己唔變富戶(例如結婚生仔, 增加人口數目), 其實都冇著數, 因為通漲令你現金貶值. 香港一碟豬扒飯過往20年升咗一倍, 計返年升幅係3.53%. 即係話你揸著70萬, 10年後佢嘅購買力就得返而家嘅7成, 即係等於唔見咗21萬. 更何況你呢10年揸著嘅係多過70萬, 所以損失更大.
加上公屋政策政府想點改就點改, 毫無合理和保障, 所以長遠而言, 都是買好過不買. 問題只是你能供多貴的樓, 你有可能因此而大屋搬細屋 (但你也要考慮, 如果你不結婚, 你兩老走了之後你也同樣是大屋搬細屋, 甚至也有可能因為資產超出連屋都冇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