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覆核丁屋政策案 政府須提供輪候公屋時間等資料
「覆核王」郭卓堅2015年提出司法覆核,質疑丁屋政策違憲,案件將於下月3日開審。郭卓堅今向高等法院申請,要求政府及鄉議局提供公屋輪候時間、以及政府預留多少土地興建丁屋等資料。雖然答辯人一方質疑相關申請來得太遲,但法官周家明最終仍批准申請,要求答辯方須於本月29日或之前將相關資料存檔。
政府一方反對申請時表示,申請影響答辯方準備案件,對他們構成不公,又稱申請人要求答辯方提供的資料與本案核心議題、即如何解釋《基本法》第40條(新界原居民的原有合法傳統權益,在香港主權移交後仍然受到保護)無關。
代表郭卓堅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反駁指,若申請人要求的額外資料確實與案件無關,則不可能存在任何偏頗;又指本案不只取決於如何解釋《基本法》第40條,亦取決於《基本法》第7條,即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國家所有。
李柱銘又指,郭其中一份誓章曾引用答辯方誓章內容,提及政府推行丁屋政策取決於土地是否充足。他曾委派律師要求答辯方就此提供進一步證據,惟答辯方沒有回覆。
本案申請人分別為郭卓堅及最近加入的社工呂智恆,答辯人包括地政總署署長、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律政司及鄉議局。
【案件編號:HCAL26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