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父母以假授權書按樓呃250萬貸款 25歲仔囚28月
03月06日(三) 11:27
青年訛稱獲父母授權,把父母名下的荃灣麗城花園物業抵押予財務公司。
任職兼職救生員的25歲青年約4年前訛稱獲父母授權,把父母名下的荃灣麗城花園住宅物業抵押予財務公司以獲得250萬港元貸款,直至父母收到催還款欠單後才驚揭事件及報警。被告卜耀棠早前承認一項詐騙罪,今日(6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8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參與的計劃相當成功,明顯經過精心部署,且參與者肯定還有其他人,甚至有專業人士例如律師牽涉在內,才讓被告取得假文件行騙。法官直指被告為騙子,指他雖然參與不多但擔當着重要角色,若非有他提供父母的身份證影印本,騙徒的奸計便難以得逞。
法官指,適合量刑起點為3年監禁,被告在開審前一刻才認罪,只能得到約五分之一的刑期扣減,此外並沒其他減刑因素,最終刑期為28個月。
被告卜耀棠與父母及弟妹同住,被告中五畢業後曾任職兼職侍應及救生員,沒有穩定工作。據悉,被告把23萬港元交予女子,是用來投資倫敦金,另160多萬港元則交予經該女子介紹而認識的男子,餘下10多萬港元亦已花在娛樂飲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