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都以為原本係佢提議既玩法架?又咁,如果照咁玩法,但一人申請仍然有配額限制,同只可選一房,咁就唔...
mrsleung 發表於 2019-03-30 11:25:44 原文
如咁咁既話就相對可行。不過而家有配額俾長者家庭既話,暫時呢套都行唔通住。
其實好似另一位師兄所講,停建公屋,所有變做綠置居係最好,但呢個就無乜可能,香港已錯過呢個黃金機會。
另一個其實比較好既做法,白表人士既然有設上限,咁相反綠表應該設下限,應該只有成為咗公屋富戶人士先有資格申請居屋/綠置居。因為富戶交雙倍租,意義上亦有能力供樓,而且富戶已經有脫離公屋上流既能力,情理上應該俾佢地先。
反之有d一直隱瞞資產或者收人人士一直平租公屋,到有得揀居屋時就出黎抽,著數就拎盡,如果唔係呢類人士,咁換言之即係供樓未必對佢地係最好選擇,所以兩者都唔應該優先有得申請居屋,要申請既就請先做富戶,其實好合情理。
不過我地係度諗到幾好都無用,唔會因爲我地咁講而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