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山貝村祖堂林仁興堂村民大會會議案簿。(傳真社圖片)
山貝村於1999年4月25日舉行的村民大會會議紀錄,第二及第三項議程(紅圈)分別為「新鴻基給山貝村315萬元之處理問題」及「新鴻基給山貝村三間屋地接收問題」。(傳真社圖片)
山貝村1999年4月25日村民大會會議紀錄,時任祖堂司理林四球問林照權「新鴻基送給本村315萬元之建築費,村代表有沒有承諾附帶任何條件存在」,林照權答「沒有答應任何條件存在」(紅圈)。(傳真社圖片)
山貝村1999年4月25日村民大會會議紀錄,有村民問到新地給予山貝村的數百萬元如何處理,「那四(三)佰多萬元現在不知落在何方,但村代表得知給本村村民名字,現任村代表難處理為有(由),交由提問人本人經政府部門投訴。」(傳真社圖片)
山貝村2000年7月2日村民大會會議紀錄,議程包括「新鴻基三間屋地接收」(紅圈)。(傳真社圖片)
村民投訴對協議不知情
另外,山貝村部分村民當時亦對協議並不知情。傳真社取得山貝村祖堂的會議紀錄簿,顯示協議簽訂兩年後,山貝村祖堂及部分村民,不滿村代表私下與新地簽約,村民亦不清楚協議內容,質疑協議的合法性。
根據1999年4月25日的會議紀錄,時任祖堂司理林四球問村代表林照權,「新鴻基送給本村315萬元之建築費,村代表有沒有承諾附帶任何條件存在」,林照權回應指「沒有答應任何條件存在」。隨後有村民投訴林照權收取新地給予山貝村的數百萬元不知去向,要向執法部門求助;據2000年7月2日的另一則會議紀錄,林四球再問林照權:「1997年初約(協議書)已簽,但到1999年至通知大家,為什麼兩年後公布?」林照權答:「一切依會議行事。」有三名當日有份簽署會議紀錄的村民,確認兩份會議紀錄的真實性。
林照權回應查詢時,亦確認會議紀錄簿上自己的簽名屬實,並承認當年曾代表山貝村與新地代表公司簽訂協議,收下315萬元。他解釋,該批款項是代山貝村收取,現存放在現任村代表林照權、林定邦及林煥富3人聯名銀行戶口中,22年來連同其他土地收入已滾存至7百多萬元,而贈送土地一事至今仍向新地追討中。不過他否認簽署協議時村民不知情,並改口指會議紀錄簿是偽造。
林定邦及林煥富拒絕就事件接受訪問。林煜章則在多年前移居海外,暫未能成功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