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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我媽不幸逝世, 但所住公屋單位剛裝修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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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意思係叫我宜家我同屋處傾?等佢地有下一戶黎看樓先決定拆同唔坼嗎,咁可以嗎?因為我月底就要交比房處
jack3232 發表於 2019-08-24 17:48:11 原文
唔使,係睇管理處做法,度度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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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屋都是很新傢電 因要交還公屋同房署要求要還原 !全部要拆同掉真係好浪費
jack3232 發表於 2019-08-24 15:36:19 原文
請問是幾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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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幾人單位?
落葉歸根 發表於 2019-08-24 18:17:17 原文
1一2人單位本留言最後由 jack3232 於 2019-08-24 18:24:1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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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使,係睇管理處做法,度度唔同
dragon00 發表於 2019-08-24 18:09:41 原文
唔該巴打先即係問管理處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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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2人單位
jack3232 發表於 2019-08-24 18:18:40 原文
如果一人單位,唔係就咁交番俾佢就得咩?我諗住我第日上天家時,請我啲朋友幫我將間屋,交回房署,我諗我啲朋友唔會還原後先交比房署嘞!可能一人單位的處理方式會有唔同,你問吓房署先啦。本留言最後由 落葉歸根 於 2019-08-24 18:33:1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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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2人單位
jack3232 發表於 2019-08-24 18:18:40 原文
1-2人單位應該唔超過30平方米,1人住都唔超過寬敞戶面積,係咪可能唔需要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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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係1-2人單位?? 咁咪唔駛搬咯, 1-2人單位己係最細單位,
如果係住2-3人單位, 咁要睇吓個單位係幾大,
一個人唔過25平方米就唔需要搬!!!
#1288XXX   新2 -> 擴2 -> 新2  
2011 - DEC 收藍卡 (新2) ... 2013 - NOV 轉擴2 及 轉S1
2014 - JAN 審查 / MAR 轉S2 .... 2015 - 等~....
2016 - JAN 轉回新2 / 23 MAR 跳過S3 直上 S4 / 24 MAR 派上水 彩園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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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喺你通知咗房屋署,房署有信要你搬?
市4  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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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suppose喺唔使搬!
樓主,节哀顺变!
市3.1324-1326
(1)迎東(2)暉明(唔計一次)(3)21/5 S3  >22/5 S4   >30/5收信富山中層.接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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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单位应该五使搬?楼主了解多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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