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d 起業主立案法團然後換管理公司!
hk1989 發表於 2019-10-20 01:02:42 原文
我覺得睇定d先,首先而家裝修期咁亂,因為全部都係要交樓既公屋居,所以有時間上既限制太多人一齊裝修,基本上我諗其他公司既結果亦唔會差太遠,反而入左伙睇下個服務點先。另外都係果個問題,換左第二間公司服務會唔會相近,價錢會唔會差好遠,呢d都係考慮。
最後一點,係我未了解但有可能發生既事,就係即使成立左法團,但畢竟有2座係房署既,我記得地鐵好多屋苑都係咁,計埋公家面積佢係大業主,所以法團亦無權去決定用邊間公司,你要肯定麗翠苑唔係呢個情況,因為停車場,商場同有2座既範圍係房署擁有,而且第4座既綠置單位地下係全屋苑既垃圾站,我唔相信我地同公屋果邊會以兩間管理公司運行,不過如果成立左既話,意見上管理公司或者房署都應該會接受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