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公屋申請 » 恢復申請入息計算疑問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恢復申請入息計算疑問
各位師兄師姐,小弟排緊擴1,但話我入息過左,準備上訴,亦會於6月註冊結婚,入紙恢復及更改家庭成員轉排擴2,今年7月限期到,但有以下疑問,問過1823,但想確定多次...疑問如下:

1.遞交6個月的入息證明,如有花紅,是否只是花紅的金額除以12計算?

2. 本人伴侶3月開始失業是否交6個月入息證明除以6? 如果以無業/家座主婦入紙,是否交12個月入息證明?

3. 最後一個月當上班15天是固定月薪除以上班日數 還是 都當固定月薪計算?

4. 最後一個月埋數假期補錢,那些補償是計落哪項?

5. 本人如果於5月份找到新工作,例如固定月薪10000元;如於7月見主任, 是否以新工作之月薪10000元做1月至6月之平均入息?

6. 如本人於5月找到新工作,但是兼職性質,計算方法又是怎樣?

唔該咁多位?
不清楚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有人可以解答嗎?謝謝
不清楚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如果你是輪候冊人士,請分享你的申請進程,謝謝!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