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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戶一問
希望大家可以畀少少意見我
我剛剛結婚, 兩夫妻與我媽同住3至4人單位, 我爸早兩年已離世
我媽與我太太由於性格不合, 每天都嘈交, 其實可唔可以分戶?
如果要分戶, 其實係點樣先比較快?
如果分戶, 會保留現居單位還是轉兩個細單位?
我太太未有戶籍, 先加名後分戶還是點樣呢?
(代發帖)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或分享..建議大家在適當分區發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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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原發帖人最終搞唔搞得成分戶我唔知、唔識、唔了解,所以恕我無可奉告。

咳咳⋯⋯不過⋯⋯題外話,忽然之間又令我引申出想起另外一個問題,我反而比較有多啲興趣想知⋯⋯婆媳關係不和欠佳 “住喺公屋” 就要求提出搞分戶,咁⋯⋯換轉另一個角度、另一個環境咁睇,如果⋯⋯假設又有另外一對 “住緊私樓” 嘅婆媳又係因為關係不和欠佳⋯⋯咁嘅情況之下⋯⋯點辦好呢???唔通又係搵政府幫手 搞分戶???

【註:我大鄉里出城乜都唔識,純粹拎件事出嚟大家研究下咁解嘅啫】
打打殺殺唔好煩我,我睇鹹帶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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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婆媳問題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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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戶籍喎,不只無得分戶更要立刻搬出 ,況且已經無分戶,只有獨自申請本留言最後由 rayhwm 於 2020-06-18 05:38:2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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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婆重新申請,無分戶
新4
11/21收信皇后山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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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打架,打到流血報警,再轉比社工跟進,比社工評估下,有社工信,可能可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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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新申請,等7-8年左右
G1323-1324 市4,28/11 S1,6/2 審查改期10/6,22/6 S2,6/10 S3,13/10 S4,16/10 首派 小西灣邨,22/10 拒絕首派,30/10 S2,2/11 S3,18/11 S4,23/11 二派 竹園南邨,1/12 拒絕二派,12/12 S2,23/1 直接S4,三派 環翠邨,19/2 拒絕三派,等四派 4/3 S2,31/3 S4,海達邨,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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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血案
G1295市410月S23月7S3,8日S4首派彩雲二村已拒絕二派興華二村已拒絕3派問題單位等第4派已派麗翠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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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例子,娶左老婆唔要阿媽?
安居大埔先,大埔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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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抱戶籍都未有,分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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