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1# 獵戶座TO
以上甘多回應 阿華說法最正確 並不是怕吾怕走佬
法例規定 所有有落成樓宇 必需有水和電供應給每戶
任何大業主(公房大業主是房署)定必要負責完成好水電..安裝..申請..檢驗合格安裝好水/電錶才可出入伙紙 所以全港任何大業主(包括房署 長x 新x基..等等) 在單位未交到新小業主或租客手上時 水和電的戶名都是該樓宇大業主的名
房署在你收匙硬要你簽名的一大堆紙之中 便是有二張是房署代為向水務局和電力公司把水錶和電錶轉給你名手績上的簽名
煤氣是無必需有的便可出入伙紙 但都做好曬 你自己去煤公司申請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