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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置居不能轉售予白居二買家
綠置居(除先導計劃景泰苑外)原來居屋第二市場只可售予「綠表買家」,即是唔可以賣俾「白居二」。

轉載自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gsh-flat/index.html

轉讓綠置居單位的途徑

綠表置居計劃 (綠置居) 單位的業主可以根據由房屋委員會(房委會)首次將單位售予業主的轉讓契據(下稱「首次轉讓契據」)簽署日期起計的年期,透過不同途徑出售綠置居單位。綠置居單位的業主出售單位時,須遵守以下的轉讓限制:

由綠置居2019起首次推售的單位

房委會不會回購或提名買家(居屋第二市場除外)購買在綠置居2019起首次推售的單位。

(a)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兩年內:
業主須在無須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列於首次轉讓契據的原來買價(註)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提名的「綠表買家」。

(b)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第三至第十年內:
業主須在無須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按業主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提名的「綠表買家」。

(c)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十年後:
業主可在無須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按業主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提名的「綠表買家」。
業主亦可在繳付補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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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G1323-1324 市4,28/11 S1,6/2 審查改期10/6,22/6 S2,6/10 S3,13/10 S4,16/10 首派 小西灣邨,22/10 拒絕首派,30/10 S2,2/11 S3,18/11 S4,23/11 二派 竹園南邨,1/12 拒絕二派,12/12 S2,23/1 直接S4,三派 環翠邨,19/2 拒絕三派,等四派 4/3 S2,31/3 S4,海達邨,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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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正式推出麗翠苑時已經改左條款,不補地價只可售予「綠表買家」,傳媒當年好似無乜提及過改左條款,比較隔涉的青富苑,180同280呎應該吸引唔到「綠表買家」,唔補地價應該賣唔出。 本留言最後由 tkonni 於 2020-11-28 14:37:2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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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 tkonni

青富苑好似仲係要五年才能轉售本留言最後由 鄒順發 於 2020-11-28 16:04:1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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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tkonni
青富苑好似仲係要五年才能轉售
鄒順發 發表於 2020-11-28 16:03:57 原文
收樓三年後可以免補地價賣俾「綠表」,不包括白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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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資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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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買居屋和綠置居都係自住需要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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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5 tkonni

邊度有寫唔包白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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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tkonni

邊度有寫唔包白居二?
Hei713 發表於 2020-11-28 20:20:17 原文
想驗證自己打去1823問
難道認為拎住白居二既資格証明書,就是「綠表買家」?本留言最後由 tkonni 於 2020-11-28 20:25:0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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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比呢D資助房屋個原意、係真係比有需要住屋既人。
唔係想比有需要住屋既人賺錢、政府多D限制係無錯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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