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治本的解決貧富懸殊鴻溝,是限制個人持有房產數量及轉賣房產的價格,然後再配合增建公屋及放寬收入及資產限制。說租置政策使公屋戶擁有自己的房產,從而能透過房產升值拉近與富人的差距,那麼未有輪到公屋的人怎辦,還有不合資格申請公屋,又抽不到居屋的人怎麼辦?他們不是都要面對極貴的樓價和租金嗎?再者,擁有租置屋的人也會因為家庭人口增加而面臨房屋問題,還是要透過買昂貴的私樓或居屋解決。他們也只得一間自住租置屋無法產生現金流,所以所謂資產升值只是賬面上的,對改善生活並無幫助,此情況下,怎麼能說拉近貧富差距?
只有限制個人房產持有量及轉售的價格,樓價才不會狂升,這樣才可讓普通人負擔得起買樓或租樓。只有增建公屋及放寬申請限制,才能讓大多數人被納入房屋保障網,不用花太多錢於房屋上。以上兩項才是真正拉近貧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