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戶:為慳錢徒步十六層樓梯螞蟻搬家
一家三口的黃女士去年11月初收到房委會發信通知,可到場辦理海達邨新入伙單位的手續,她由收信至決定入伙只有僅僅10天,房委會亦只有給予14天免租期,她便要急忙找尋裝修師傅裝修單位,由於正值年底,大量單位正在趕工,結果花費十多萬元,其間還要雙重支付兩個多月、分別1萬元的舊居及2,800元公屋單位租金,至今年1月底才能搬入單位,結果夫婦要向親友借貸才能渡過難關。
一家四口的黃女士,原居於劏房單位,並一度為慳租金而遷入環境更差的唐八樓天台屋單位,屋內逢下雨漏水,又因太陽直曬而要長開冷氣,以免子女患濕疹,全家人僅靠丈夫任地盤工收入支撐,她由2011年輪候上公屋,至去年9月獲通知遷入港島東一個公屋單位,經打價後須花費8至10萬元裝修近三個月後才能正式入伙,其間還要繳付2,000多元公屋單位租金、泥頭費、舊居連水電費約7,000多元租金,當中未計裝修費的住屋總開銷便達到2.7萬元。由於平日開銷已捉襟見肘,她為慳錢只好螞蟻搬家,徒步來回十六層樓梯,再乘坐小巴或地鐵逐一搬家至新居,至入伙前將找朋友借車一次過將大型傢俬搬入新居,「其實好多嘢都未齊,但都唔理搬入去逐樣執,唔可以再咁拖落去。」
駿洋邨新住戶最長延期一年入住
監察公屋福利規劃聯盟代表形容,大部分租戶辦理入伙手續後,需要過一個月才能正式遷入單位,尤其以被借用作檢疫的火炭駿洋邨最誇張,有住戶去年3月收入伙信,至今年3月才能正式搬入單位,其間劏房業主知悉準租戶無處可去,竟飛擒大咬加租600至800元,或要求簽下一年死約租住,變相要租戶「硬食」,但房委會源用28年前只給予14天免租期的做法,無疑讓租戶百上加斤。
他促請房委會檢視現行政策,延長免租期三個月,並豁免租金援助申請條件,例如取消住滿單位兩年才可申請的限制,以及參考綜援戶公屋搬遷津貼水平,劃一向有住戶提供一筆過搬遷津貼,讓基層家庭度過難關。
有劏房戶因應唐樓搬遷費高昂,只能徒手逐件將家品螞蟻搬家式搬入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