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於1997年6月正式推行「
居屋第二市場計劃」讓
現居公屋住戶和
綠表資格證明書持有人可選購居者有其屋計劃(
居屋),其後亦包括綠表置居先導計劃/綠表置居計劃的單位(以下簡稱居屋單位)。
這項安排
增加了居屋單位的流轉量,以滿足社會對資助自置居所的需求。
更重要的是,現居公屋住戶和綠表資格證明書持有人享有多一個自置居所的途徑,而房委會則可
騰出更多出租公屋,編配予有真正需要的人士。
居屋第二市場樓宇買賣的運作,大致上與公開市場上的模式相同,買賣雙方可自行磋商,或透過地產代理進行交易。
買方必須承擔將來在公開市場上把單位出售時,所須要繳付補價的責任。
為回應中低收入家庭的置業訴求,房委會於2013年及2015年推出臨時計劃,
把居屋第二市場擴展至白表買家。
房委會於2017年11月通過
恆常化「臨時計劃」為「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白居二),由2018年起實施。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y-market/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