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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去問下先入紙申請好啲
同埋唔聯名,用仔仔單名穩陣啲,起碼佢無享受過房屋福利。
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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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过业主应该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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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似離左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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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做業主你做成員
擴2 G1319 12/2012
S1 21/2/2018 審查 14/5/2018
S2 21/6/2018 S3 1/8/2018 S4 15/8/2018 迎東 31/8/2018 轉拒絕
S2 3/9/2018 S3 18/9/2018 S4 21/9/2018 碩門, 喜當沙田友 S5 14/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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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2 何jennyho

如果冇記錯的話 婚姻狀況有變, 可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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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做業主你做成員
teapot 發表於 2021-12-23 15:40:30 原文
如果咁樣算唔算核心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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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咁樣算唔算核心家庭?
sweety 發表於 23/12/2021 16:15:38 原文
單親母子算核心家庭,仔做業主穩陣d。
個個都代朋友問?
你係:真八卦? 真多事? 真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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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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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母子算核心家庭,仔做業主穩陣d。
kamanwo 發表於 2021-12-23 16:41:44 原文
Thx ?? 可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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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現行的房屋政策,提供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及資助自置居所計劃(註一)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協助未能負擔私人樓宇的低中收入家庭應付他們的住屋需要。

  為確保公營房屋資源合理分配,凡曾受惠於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業主及其配偶(包括在購買有關單位時仍屬未婚人士日後的配偶),即使已把單位出售、售回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或已清還貸款,均不可再次提出各項資助房屋計劃及公屋的申請。不過,他們的未婚子女及其後另組家庭,則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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