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大家好,我嘅情況係咁:
我同家姐兩個人排公屋(等左9年),舊年7月收到信,通知我地見主任,但Failed左,當時話既Reason 係家庭總收入過左要求。
等左半年,一月可以恢復申請返,因為我舊年1月因爲Covid而被人炒左,我都搵唔到工,直到而家,家姐份工就有照做但一人收入一定不過$19,550
我地兩個人而家銀行資產都不過$360,000(兩個銀行資產得幾萬蚊都未必有,又無投資,又無買基金,又無買股票等等,得幾份月供無儲蓄保障既保險)
請問而家申請返係咪好快會批架啦? 因為家姐年尾/新年會有雙糧,我記得好似要除返開咁多個月?請問我而家申請係咪有機會每月最高入息限額會過唔到?
所以我唔敢申請入紙住,因為我知道呢件事無take two, 所以想問下大家既意見
如果我而家1月申請返,審批既準則係咪由舊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開始?
如果我3月先申請,審批既準則係咪由舊年10月,11月,12月,1月,2月,3月開始?
(我假設2月我家姐每月係$18000,2月出雙糧,咁除返係咪會多左?$18000 X 7個月糧再除返平均6個月 =$21000?
每月入息
$21000? 條數係咪咁計?咁個每月最高入息限額會過唔到?
想問下大家既意見,麻煩哂咁多位。
心急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