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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有居屋業權
本人是公屋女戶主,弟弟是家庭成員,男友是公屋戶,與他家人將會用綠表抽居屋,假如抽到,未來我倆結婚,我需要歸還公屋嗎?
以前問過房署,戶主結婚是不用除名的,可叫丈夫加進我公屋戶籍,但我丈夫有居屋業權...所以很困惑。
謝謝大家。
(代發帖)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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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权就不能加你间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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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公屋女戶主,弟弟是家庭成員,男友是公屋戶,與他家人將會用綠表抽居屋,假如抽到,未來我倆結婚,我...
楊管 發表於 2022-04-07 06:59:59 原文
只要你老公將來既居屋唔係業主, 到時可以除名加入你公屋到
5月正式入伙, 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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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04376XXX-1人擴展(11/2017藍卡)
26/8/2022 審查,  13/9黃字, 30/9合格, 5/10收合格信
2022 特快#P169XX ,2023年1月拎鎖匙簽約, 2023月3月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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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男朋友將來購買的居屋會落名,
即是丈夫有居屋業權,那就不可以加到你公屋戶籍內,
而身為戶主的你結婚後因伴侶有物業,
因此必須除名,房署會考慮轉戶主比你弟弟。
當然弟弟必須滿18歲,並經過審核合格後將會成為該公屋新戶主,
如果因人數減少而變成寬敞戶,弟弟則有可能需要大屋搬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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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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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7 zooeleddhh

結咗婚無話一定馬上要加戶/刪戶,未加戶配偶入息資產或者物業都唔會計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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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9 iwyk4

戶署寫明:租戶在入住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後,若家庭狀況有所變更,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並根據現行政策和程序作出相關的申請,以便更新有關記錄。


不是的,如果結婚了,即是家庭狀況有改變,是需要立即通知房署的。
只是很多人偷雞不回報。
至於通知房署後,是否需要除名是房署及該人士決定,
一般情況下結婚可以讓配偶加入戶籍或是刪除自己戶籍,
但樓主個案如果配偶有物業,結婚後是必須立即通知房署並除名。
不回報只是暫時隱瞞,如果被發現,那就是隱瞞資產,
之前已經有新聞是結婚幾年後被發現,
被趕出戶籍。

另外,如果被房署發現,
解釋結婚後分開住,所以不加名那都算小事,
房署應該只是警告罷了。
但有物業的話,房署會懷疑樓主穩瞞入息避富戶政策,
那時等上庭解釋吧。本留言最後由 zooeleddhh 於 2022-04-09 00:42:1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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