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4 msdtk755
是可以的.
租置原業主以年老理由轉名給租置另一戶籍成員(小兒子), 房署批準了和重新做好屋契. 小兒子成為新業主, 年老原業主成為家庭成員.
然後年老原業主可以申請加名入另一公屋的戶籍(大仔為戶主的公屋)(要同時除名租置戶籍), 理由是: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ousing/index.html
乙部:屋邨管理及租金政策
第六章 刪除/增加家庭成員/有條件暫准居住 (PDF 格式)
4 . 受戶主或其配偶供養年滿 6 0 歲或以上的父母;或
5 . 受戶主或其配偶供養年滿 6 0 歲或以上的祖父母;或
但發覺, 房委會網站已將加名表格移除, 只剩下删除成員表格.
估計是房委會發覺有住戶利用政策漏洞去做操作, 額外去佔有公屋資源. 但又不想修改政策, 所以增加加戶難度.
樓主可以去辦事處拿加戶表格, 沒有也要拿到有. 有付出才有收穫, 房屋政策就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