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居單位是供5人以上居住, 申請時父母及3名子女, 申請到了可以入住時只有1大人3小孩, 叫做寬少少. 展轉其中一員嫁了除了戶籍, 只有3人 (餘下一個長者,一男一女) , 都沒有要求搬遷. 過了一段時間, 所有細路出來工作了. 就有封審查信, 審查你是否富戶. 好了, N年後, 以入息審查叫做超了額少少啦~ 男的聚了, 女的未嫁, 都沒有加名單, 因為變了富戶了, 再生個小朋友都沒有加戶口入去. 變相屋有5人, 3個白名單2個黑名單. 問題...
1. 當長者走了, 是否由男丁做戶主?
2. 如果入息仍然超額, 是否有機會要你搬走?
3. 或是要你搬到2人單位?
4. 如果要求你搬2人單位時, 才加太太及小孩有沒有問題呢?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