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第4章
17正如經上所載:「我已立你為萬民之父」;亞巴郎是在他所信的天主面前,就是在叫死者復活,叫那不存在的成為存在的那位面前,作我們眾人的父親。18他在絕望中仍懷着希望而相信了,因此便成了萬民之父,正如向他所預許的:「你的後裔也要這樣多。」
19他雖然快一百歲,明知自己的身體已經衰老,撒辣的胎也已絕孕;但他的信心卻沒有衰弱,20對於天主的恩許總沒有因不信而猶疑,反而信心堅固,歸光榮於天主,21且滿心相信天主所應許的,必予完成。22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
23「算為他的正義」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個人寫的,24而且也是為了我們這些將來得算為正義的人,即我們這些相信天主使我們的主耶穌,由死者中復活的人寫的;25這耶穌曾為了我們的過犯被交付,又為了使我們成義而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