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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新移民可否轉為戶主繼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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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by2366

公屋轉名條件
本港公屋資源十分緊絀,公屋輪候冊早已大排長龍,即使分配得到公屋的住戶,亦須每兩年接受一次富戶政策審查,另再有家訪,以確保住在單位內的,是戶主及租約上認可的家庭成員。

合資格轉名成為新戶主,就只有戶主的認可家庭成員,但不等於可隨時轉名,房屋署列明只有以下兩個情況才可進行公屋轉名:

-戶主去世
-戶主遷出
就戶主遷出公屋而言,房署一般接納但不限於以下理由:

入住安老院舍
移民
結婚
參與「福建計劃」
參與「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
參與「廣東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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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系香港找亞伯結婚加戶籍,之後就離婚同申請公援起幾多公屋都無用本留言最後由 jy321 於 2023-02-02 14:38:36 編輯
jo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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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估買私樓咩
話轉名就轉名
G1406xxx
2024特快P12xx
第五日揀到心水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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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點解個男(原戶主)咁蠢肯自己走???
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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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5 Kan921

如果無估錯應該有交易
2012藍卡,u0318,擴3,未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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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唔係起比香港人住
jo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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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5 Kan921

U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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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5 Kan921

個男再申請排少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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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假結婚
原來躺平最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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