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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案揭居屋申請漏洞
鄺球擁7000萬豪宅仍買入居屋

名媛蔡天鳳案件慘絕人寰,轟動全城。死者前夫姓鄺一家早前先後落網,而案件更揭露了香港政策存在漏洞。死者前家翁、案件疑犯鄺球被指於2019年持有價值逾7000萬元何文田加多利山豪宅單位,但於翌年仍能以「綠表人士」身份買入葵涌居屋單位,引起各界關注。

鄺球早於2019年10月,已持有何文田加多利山KADOORIA豪宅,成為業主。翻查資料,該豪宅單位於2019年7月以約7280萬元購入,呎價約4萬元,同年10月單位付清樓價,無按揭紀錄。然而,鄺球在成為豪宅業主後,卻於2020年以約218萬元,購入葵涌居屋尚文苑一個高層單位。涉事居屋單位買賣協議顯示,單位於2020年5月底簽訂。

外界關注,鄺球是否虛報資料,隱瞞擁逾7000萬元豪宅,因此手持豪宅的同時又能買居屋,房屋署又為何沒有查清居屋申請人是否持有物業。

根據房屋署現行機制規定,具綠表資格的人士,購買單位最低只須付5%首期;白表人士則需付最低10%首期。換言之,鄺球在持有加多利山豪宅後,仍能以綠表人士身份,到房署揀樓並購入涉事居屋單位。

房屋署回覆表示,現行以綠表交還公屋方式購買新居屋,並無任何資產、入息審查,但所有家庭成員須簽署同意,若購得居屋會交還公屋。房署稱有關安排旨在鼓勵有能力置業的公屋住戶購買居屋,騰出其公屋單位,加快公屋流轉。房委會表示會持續檢視有關安排。

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表示,事件「好荒謬」。他認為,如公屋住戶手持私人物業,仍能享有出租公屋等公共資源,更用來以綠表買居屋,是管理機制出現的大漏洞「成為笑話」。他呼籲,為免對其他申請人不公,政府應盡快修改富戶政策和房屋管理條例,如提高綠表申請門檻、要求申請人申報資產等,以公共資源分配公平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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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租戶可否在港擁有物業?

不可以,除非出現以下情況:
(2)以綠表資格購買資助出售項目(如綠置居、一手居屋)的樓花單位,
收樓前毋須交回現居公屋單位,但須繳付經審批後的合適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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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七千幾萬資產都俾佢住公屋再轉居屋

相比之下,內地同胞暪資產都好濕碎。

變相話俾租户知我哋唔會查,你老作去填就得。
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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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誠實取得政府資源,應該收返佢層居屋!
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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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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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把呢種人,我業主公開自己層樓會轉俾個仔,自己再申請公屋添啦,但租金自己收返,正常操作。幾嚴謹都會有漏洞,何況成個機制一D都唔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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