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理,在基督內的生活。
2271. 自第一世紀,教會就對所有人工引發的墮胎,認定其為道德的邪惡。這教導沒有改變過,也是不可改變的。直接墮胎,就是不論以此行動為目的或方法,嚴重地違反道德律:
《十二宗徒訓言》:不可以墮胎殺害胚胎,不可致新生嬰孩於死地。
生命之主天主,曾將保存生命的卓絕任務,委託於人,並令人以相稱人性尊嚴的方式,完成這任務。故此,由妊娠之初,生命即應受到極其謹慎的保護。墮胎和殺害嬰兒構成滔天的罪行。
2272. 正式參與墮胎的行動,構成嚴重的罪過。教會對於這違反生命的罪行,按法典施予絕罰。「犯罪成立後」,按法典所規定的條件,「凡設法墮胎而既遂者,應受自科絕罰」。教會並非有意減縮慈悲的空間,而是要表示此罪行的嚴重性,以及對無辜被殺害者、他的父母和整個社會,所造成的無可彌補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