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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歡倡縮短暫住期 重符資格亦須遷出
消息指房委會早前舉行集思會,檢討公屋富戶政策,當中提到有一半持有「定期暫准居住證」的富戶(即入息資產超額住戶,需在指定期內遷出),會利用12個月「暫住期」趁機轉移資產建議收緊年期。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江玉歡今日在電台節目贊同要檢討有關政策,她不同意完全取消12個月「暫住期」,但建議有關人士在「暫住期」即使重新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暫住期」後亦不應再住公屋:「(給予暫住期)搬屋都要時間...堵截啲人唔好突然變窮光蛋。」

據了解,房委會早前開會討論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當中其中一個關注點是防止超出富戶政策要求的公屋租戶可以透過12個月的「暫住」期間轉移資產,以重新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

江玉歡:堵截啲人唔好突然變窮光蛋

江玉歡今在電台節目時表示,贊同要檢討相關措施,但不同意完全取消12個月「暫住期」,認為可以縮短至3個月至半年左右,「始終搬屋都要時間」。她亦建議可以規定即使在「暫住期」重新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而為堵塞漏洞,住戶一旦達富戶標準,無論以甚麼方式轉移資產,都應該要遷走,「堵截啲人唔好突然變窮光蛋。」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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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新4 G1376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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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sharing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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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住期要縮短(有私樓/超級富戶仲有畀佢住多12個月,3個月已經足夠餘,唔係點對得住住緊劏房的公屋申請人),已經查證係富戶點解仲可以畀12個月暫住期,傻都識係12個月內轉移資產啦,之後又無事繼續住公屋交平租......超超超級富戶囉。本留言最後由 lover14312 於 2023-05-14 19:35:34 編輯
G1381,擴展市區,2人申請
2021年7月通過審查,
2022年1月首派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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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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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5 lover14312

傻同吳傻都會咁轉移,你有張良計,佢地有過牆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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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 Stop: 南山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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