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第7章
14我們知道:法律是屬神的,但我是屬血肉的,已被賣給罪惡作奴隸。15因為我不明白我作的是什麼:我所願意的,我偏不作;我所憎恨的,我反而去作。
16我若去作我所不願意的,這便是承認法律是善的。17實際上作那事的已不是我,而是在我內的罪惡。18我也知道,善不在我內,即不在我的肉性內,因為我有心行善,但實際上卻不能行善。
19因此,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作。20但我所不願意的,我若去作,那麼已不是我作那事,而是在我內的罪惡。
21所以我發見這條規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總有邪惡依附着我。22因為照我的內心,我是喜悅天主的法律;23可是,我發覺在我的肢體內,另有一條法律,與我理智所贊同的法律交戰,並把我擄去,叫我隸屬於那在我肢體內的罪惡的法律。
24我這個人真不幸呀!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25感謝天主,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樣看來,我這人是以理智去服從天主的法律,而以肉性去服從罪惡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