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6月中公布,將通過恆常化出售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回收單位。新一批租置計畫回收單位將會在「出售居屋單位2023」銷售計畫中出售,暫定於今年中接受申請。本文將集合租置計劃公屋購買資格、折扣優惠、申請流程。
租者置其屋計劃簡介
甚麼是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根據房委會資料,租者置其屋計劃於1998年初推出,前稱出售公屋予住戶計劃,為滿足公屋住戶置業上車的期望,計劃讓租戶以扣除地價及低廉價錢購買居住中的單位。其後,為配合政府於2002年重新訂定的房屋政策,房委會在2005 / 2006年推出第六期乙租置計劃後,已終止該計劃。根據現行政策,現居於租置計劃屋邨的租戶仍可選擇購買其租住單位。
房委會發言人於6月16日表示,鑑於租置計畫回收單位在過去兩次的銷售計畫中反應正面,經檢討後,為加快出售租置屋邨未售單位,決定恆常化出售租置計畫回收單位。新一批租置計畫回收單位將會在「出售居屋單位2023」銷售計畫中出售。
甚麼是回收單位?
1998年推出的「租者置其屋計劃」,允許39個指定屋邨的公屋租戶以優惠價格購買自己居住的單位。然而,由於部分租戶至今仍未購入自己的住屋,當他們遷出後,這些單位就會歸還給房屋委員會,形成所謂的「回收單位」。
租者置其屋計劃定價機制
出售租置單位時,房委會將沿用現時定價機制和轉讓限制,同時會參照前兩次銷售安排,在整個銷售計畫期間凍結該租置單位定價,不按兩年一度的恆常定價檢討作調整,即很大機會以市價兩折以下定價。
根據資料,首批約800個租置計畫回收單位已在「出售綠置居單位2020/21」下出售,並全數售出。第二批約500個租置計畫回收單位在「出售居屋單位2022」下出售,售出率約為99%,只有6個單位未售出。現時,在約18.4萬個租置計畫單位中,約有3.2萬個單位(即17%)仍未售出,售價為14萬至123萬元不等,平均售價約為50萬元。
租置公屋轉讓限制
租置計劃單位與其他出售的資助單位一 樣,租戶在購入單位的首兩年只可按轉讓契據内的指明定價將單位售回房委會,所獲得的折扣優惠金額亦需要退回。由第三年開始,租置計劃單位可以在居者有其屋計劃第二市場出售 ;由第六年開始,業主如繳付補價,其單位即可以在公開市場出售。
購入租置公屋的優惠
租置計劃現租戶在其租約首年內購買其單位可享有35%的特別折扣優惠;租約次年內折扣則為17.5%。至第三年或以後不會再享有折扣。
購買回收單位資格準則
房委會會將目標買家定為有綠表資格的人士,以及「特快公屋編配計畫」下的合資格申請人。房委會亦會繼續透過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和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出售租置計畫回收單位。房委會表示若在居屋或綠置居計畫結束後仍有未售出的租置單位,將在緊隨的「特快公屋編配計畫」出售有關單位。
綠表人士資格:
- 房委會轄下公屋租戶、住戶
- 房協轄下出租屋邨的住戶
- 通過詳細資格審查並獲核實為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公屋申請者
- 核實符合「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或「為初級公務員提供一次過公共房屋特別編配」申請資格人士
- 受政府清拆計劃或天災影響,並獲核實符合資格入住公屋的人士
- 離婚/分戶,並獲核實符合資格入住公屋的公屋住戶
- 持有房屋署簽發有效《保證書》,並獲核實符合資格入住公屋的前公屋住戶
- 房委會「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受惠者
- 持有房屋署《保證書》的房屋署屋宇事務助理職系人員
「特快公屋編配計畫」合資格申請人
- 持有有效公屋申請而其登記日期在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
- 符合至少一半家庭成員在香港居住滿七年
房委會表明,重推租置單位不考慮將計畫擴展至白表人士,而目標買家屬於本身在輪候冊上的綠表人士和「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合資格申請人,因此相信不會增加整體公屋輪候時間。